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过失性解除;非过失性解除;经济性裁员这三种情况。
  
  
  1.过失性解除,也就是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因员工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要求赔偿。
  
  
  2.非过失性解除,即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通知员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即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所规定的四类情形。过失性解除当使用过失性解除时,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提前通知,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法律严格规定了适用的条件。
  
  
  二、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限制: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单方解除权,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行使单方解除权进行了限制,这些限制包括程序上的,也有实体上的。
  
  
  从实体上看,为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行使非过错性解除权或进行经济性裁员: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在程序上,劳动合同法和工会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不履行通知工会的程序性规定,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会因存在程序上瑕疵而无效。
  
  
  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的损失,即: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根据工作年限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由上正文我们可以知道,如果是劳动者有严重的工作失误、徇私舞弊或者被判刑,事业单位有权利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试用期期间,事业单位可以无条件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建议您,协商解决永远是上策。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的区别?
      一、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区别:1、适用人群不同据市介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适用人群为城镇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


·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
      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如何确定?为职务发明创造的作品归属权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以......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两限房新政策的申请条件是什么?(一)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


·婚前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
      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必须以婚前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为条件,债权人对此事实应当承担证明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


·民法总则合伙负责人是不是法人 随着《民法典》(2021年1
      民法总则合伙负责人是不是法人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合伙负责人是不是法人?根据......


·最新医患法律有什么?
      最新医患法律有什么?一、医患纠纷法律《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这两部法律对医师执业、药品监督管理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律师事务中,比较......


·当庭延期举证有哪些法律规定?
      当庭延期举证有哪些法律规定?一、关于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问题《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举证期限是指在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的后果是什么
      自从我国的认罪认罚制度开始小范围的实行以后,其实这也是对我国的司法审判制度的一个改革的开始,当然在法律上每一个细小的改变都会在社会中引起民众......


·检察院下量刑书后多久开庭?
      检察院下量刑书后多久开庭?一般在下量刑建议后的两个月内开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