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如果在南昌醉驾关在何处?

一、如果在南昌醉驾关在何处?
  
  
  如果在南昌醉驾,一般是在看守所关押等候检察院提审法院判刑,一般判刑1---6关押拘役,如果确定为醉驾,则会被关进拘留所,至于是哪个拘留所,会根据犯人所在的管辖区域来确定,一般是遵从就近原则。
  
  
  二、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三、其他处罚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 一律吊销驾照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规定
  
  
  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草案
  
  
  直接吊销驾照
  
  
  专家表示,刑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留处罚,因此,应该删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酒驾 处罚金额涨4倍
  
  
  专家透露,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现行规定
  
  
  罚款200到500元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随着醉酒驾车事件的猛增,社会上,很多学者将醉驾事件的飙升归咎于法律对之处罚力度太轻,犯罪成本太小。
  
  
  ●草案
  
  
  拟从1000元起罚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据悉,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上正文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等待法院判刑的期间一般是被关押拘役,如果出庭后被判刑为醉驾,则需要关押到当地的拘留所,也就是我们说的犯人进了监狱。醉驾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交通秩序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将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对于家人和他人都是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呼吁您一定重视起来,万万不可以身试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
      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一、工伤认定书撤销的条件是怎样?人社局已经作出行政决定认定工伤的,工伤职工和所在单位不能撤回申请。根据工伤保险......


·2023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不断的建设发展,那么就会不断的涉及农村的拆迁,但是很多农民都是依靠土地的农作等生存的,因此国家会对进行拆迁的房屋对农民进行补偿,有不......


·如何认定诽谤罪
      如何认定诽谤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客观要件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
      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四川省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条例以及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和管理行为,保护......


·农村征地安置补偿政策都包括哪些要素?
      对于我们国家那些偏远地区来讲,征地补偿的政策可能比较落后,那么我们,今天就有必要给您说一下农村征地安置补偿政策都包括哪些要素?根据相关的标准......


·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
      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一、离婚后女儿跟谁谁的财产分得多吗?不是,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
      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一、一审之后上诉羁押的人在哪里如果一审判决,不排除嫌疑人会上诉,这应该还是羁押在看守所。如果判决已经生效,而且......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证据有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证据有哪些?诉前财产保全所需要的证据主要有: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申请保全的财物、金额......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
      土地使用权证怎么过户?一、土地使用证过户程序持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及双方的身份证明,到土地部门办理。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需要材料:1、转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