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如果在南昌醉驾关在何处?

一、如果在南昌醉驾关在何处?
  
  
  如果在南昌醉驾,一般是在看守所关押等候检察院提审法院判刑,一般判刑1---6关押拘役,如果确定为醉驾,则会被关进拘留所,至于是哪个拘留所,会根据犯人所在的管辖区域来确定,一般是遵从就近原则。
  
  
  二、什么是醉驾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
  
  
  三、其他处罚
  
  
  饮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驾 一律吊销驾照
  
  
  新修订的刑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明显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
  
  
  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现行规定
  
  
  暂扣驾照6个月以下
  
  
  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做出的处罚规定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一年内醉驾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草案
  
  
  直接吊销驾照
  
  
  专家表示,刑法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作出刑事处罚规定后,不需要再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人实行拘留处罚,因此,应该删去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据悉,道路交通安全法本次修改或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直接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说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照,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将终生禁驾。
  
  
  酒驾 处罚金额涨4倍
  
  
  专家透露,草案还将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现行规定
  
  
  罚款200到500元
  
  
  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除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外,还处以200元到500元罚款。
  
  
  随着醉酒驾车事件的猛增,社会上,很多学者将醉驾事件的飙升归咎于法律对之处罚力度太轻,犯罪成本太小。
  
  
  ●草案
  
  
  拟从1000元起罚
  
  
  据悉,本次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将大大提高犯罪成本,对于酒后驾车行为罚金方面,处罚金额“至少涨4倍”,即从原来的200元起罚变为1000元起罚。
  
  
  另外,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暂扣驾照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据悉,本次修改或将改为“6个月”,第二次饮酒驾车或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由上正文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在等待法院判刑的期间一般是被关押拘役,如果出庭后被判刑为醉驾,则需要关押到当地的拘留所,也就是我们说的犯人进了监狱。醉驾是一种严重危害社会交通秩序的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将会造成非常恶劣的后果,对于家人和他人都是极为不负责任的行为,呼吁您一定重视起来,万万不可以身试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样的行为才构成故意伤害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解释,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过,并不是所有导致他人身体上受到伤害的行为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那么,什么样......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
      一、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自己缴纳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仍然不会消失,你可以携带材料去社保机构办理续接手续。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


·常见的担保方式有哪些?
      常见的担保方式有哪些方面一、常见的担保方式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1.保证:保证是......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关于商标侵权的公告期间的认定规定是,行为人未经商标......


·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医疗官司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500-6000元/件。2、涉及财产关系的,依照争议标的在规定的比例幅度内分段累计收费:......


·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
      一、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可随时辞职的情形如下: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


·离婚财产分割去哪办理,如何分割?
      我们都知道,婚姻对每个人来说都是一件神圣而严肃的事情,但是,随着现代人观念的发展,很多人对婚姻的态度是“合则聚,不合则散”,因此也导致了很多......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
      自己有房产证能不能立遗嘱可以的。遗嘱一定要写得规范,一定要把该房屋的坐落的地点和四至写清楚,以且归谁继承等,再叫二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人作证......


·迟延履行 债务的类型?
      迟延履行债务的类型有哪些在借贷关系中,一般当事人都会就还债的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当然,如果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还债,构成了迟延履行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