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一、如何进行认罪认罚协议签订?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宽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和《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签署具结书。
  
  
  认罚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检察机关建议判处的刑罚种类、幅度及刑罚执行方式均没有异议。是否积极退赃、退赔,主动缴纳罚金,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也是评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罚的重要标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的,不影响“认罚”的认定。
  
  
  从宽是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三、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条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量刑建议,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四、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4、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
  
  
  五、应当慎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涉恐、涉黑、涉恶案件;
  
  
  2、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系惯犯或以犯罪为常业的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害性大的案件;
  
  
  5、其他应当慎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
  
  
  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处罚情况
  
  
  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适用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从宽处罚。
  
  
  综上所述,签订认罪认罚协议也是需要前提条件的,如果是对社会造成了极大恐慌的及其恶劣的犯罪事件以及被告人主观非常恶劣的是慎用甚至无法签署认罪认罚协议的,签署认罪认罚协议是需要有端正的争取坦白从宽的态度,以及事件的严重性比较低才可以签署的,具体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驾驶证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车主的机动车
      驾驶证到期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车主的机动车驾驶证在到期后一年以内没有及时更换驾驶证的,不属于无证驾驶,公安交警部门会根据事故的原因来判......


·怀孕被公司辞退怎么办
      怀孕被公司辞退怎么办如果当事人在自己怀孕的期间被所在工作的公司给辞退的话,那么当事人要选择合理的方法来为自己进行维权。在我国,如果有公司违法......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如何规定的?青岛农村的土地一旦被国家给征收,那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会获得一定的补偿,但是至于补偿多少、采用哪种方式来......


·有吸毒史影响抚养权吗?
      夫妻诉讼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是双方争夺的焦点问题,法院也会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选择其中的一方抚养子女。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因素有很多......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大一部分矛盾的焦点就是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有的父母争抢抚养权,而有的父母则都想放弃抚养权,如果家中是独生子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还......


·财产分割 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
      财产分割1、离婚后财产及债务如何划分?取了结婚证后,财产一般都是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2、双方婚前财产,归各方所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


·偷税漏税金额补齐后还会判刑吗
      根据情况而定,如果偷税数额在五万元以下,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前已经足额补缴应纳税款和滞纳金,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


·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什么?
      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什么?一、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什么?指控数额辩护词的规定是需要紧紧围绕着这样的一种数额方面存在错误的状况来进行一个......


·借款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一部分敢于下海拼搏的创业者凭借勤劳和智慧先富了起来,但还有一小部分人却患上了红眼病,特别是少数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
      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一、侵犯隐私权如何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投资理财的财富地位在人们心中越来越重要
      现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投资理财的财富地位在人们心中越来越重要。更多的人参与到投资理财当中,得到机遇的同时,也撞上很多陷井,甚至有很多具备专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