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判定条件是什么?

一、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的判定条件是什么?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条才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正式的成立了,在合法的劳动关系当中劳资主体是非常重要的。劳方的话,首先要年满16周岁以上并且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资方的话肯定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常的经营机构,有部分劳动关系的构建实质上都是不合法的,比如,劳动合同完全无视劳动者的各项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是多长?
      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是多长?刑事拘留到法院开庭最长时间大概是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我们国家刑法或者是刑事诉讼法当中,对于这个缺陷都没有做出明......


·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吗?
      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吗?现在通过微信能交违章罚款了。微信公共平台具有“交通违法缴款”的新功能,可以使用微信在线处理违章缴纳罚款,具体流程......


·宅基地改革试点扩大范围,农民会富起来吗?
      那么宅基地试点扩大范围对农民有哪些影响?农民会富起来吗?从中可以获得什么好处?最直接的就是试点地区可以申请进行宅基地有偿退出和抵押贷款。当然,......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取证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的解释是什么
      货物买卖合同违约金的约定的解释是什么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
      一、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几部分组成?离婚案分割财产代理意见由四部分组成,代理词无法定的固定格式,但有大体通用的文章结构,一般的代理词由以......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东兰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武篆镇、东兰镇、隘洞镇、长乐镇、三石镇、长江镇......


·减刑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减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鼓励服刑罪犯积极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法律对减刑的申请和批准程序有十分严格的规定,服刑犯人若想早日出狱......


·触犯诈骗罪的处罚具体是怎样的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


·民法典第31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31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对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一条比较感兴趣。那么,民法典第31条的法律......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范围是什么(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