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
26.nj64.com 王庆磊律师
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财产保全措施是什么关于财产保全,您应该都曾听说过吧。其实,在我国法律规定的,对财产保全是做出了分类的,那到底财产保全的类型有哪些呢?而规定的财产保全措施又有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财产保全的分类有哪些1、诉讼中财产保全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存价款,以减少当事人的损失。2、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紧急情况下,法院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利会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因此法律赋予利害关系人在起诉前有权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其中,查封措施即贴封条就地封存,一般针对不动产或者体积较大,不易移动的财产;扣押则是异地扣留;而冻结则一般针对银行存款或者股票等有价证券。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通常指以下几种方法:(一)保存价款,即如果查封、扣押的财产不易长期保存或者保存所需成本过高,则可以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由人民法院保存价款;必要时,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予以变卖,保存价款。(二)扣押房屋、车辆等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三)人民法院可以保全抵押物、留置物,但是,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当事人以其财产设立抵押、留置属于民事担保行为,而财产保全属于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虽然人民法院可以对存在抵押、留置担保形式的财产进一步采取查封、扣押等保全措施,但是,这一司法行为并不能否定民事抵押、留置行为的法律效力,因此,抵押权人、留置权人仍然有优先受偿权。(四)保全第三人财产。即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就法律中规定的财产保全来看,一般是区分为了两种情况的,包括诉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保全方式。至于具体的财产保全措施,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
More>>
·商标合同欺诈有什么手段
商标合同欺诈有什么手段在允许他人使用商标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相应的合同,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欺诈的情况,此时对另一方来讲自己的利益就有......
·哪些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哪些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范本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公司名称;2、公司成立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
·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否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南阳骨科医院醉驾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
·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
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
·南昌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是多久?
南昌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是多久?一、南昌政府信息公开期限是多久?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以及依法指定的其他场所公......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
在我国已经办了入职可以辞职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刚刚入职尚未上班,劳动者想离职的,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没有上班所......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
赠与合同的管辖权与赠与合同的相关知识一、赠与合同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
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一、行政处罚记录几年消除?正常情况下行政案件(处罚)记录(档案)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