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医疗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并没有明确应否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但原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除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中也有同样的规定。可见,上述两个文件已经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作为劳动者因患病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必经程序。上述两个文件与《劳动合同法》并不冲突,且目前并没有废止,也就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应当遵照执行。另外,从保护处于弱势的劳动者的角度出发,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也必须告知劳动者有权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者来决定是否进行。如果劳动者认可,可以视为其病情影响其劳动能力。反之,如果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则应当进行。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其实这一定义并不完整,这里的不得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如果劳动者提出解除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法律是不做限制的。根据上海市《关于本市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标准的规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也即是说,医疗期即是对患病的劳动者进行一定时期的解雇保护的期间,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劳动者不因伤病接受治疗导致失去工作。在医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当事人必须是无法再继续工作,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用人单位也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以及提前进行相关的通知。该规定一方面保证了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另一方面也确保了用人单位的工作效率。 ?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后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
      离婚后抚养费一次性支付可以吗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实践中,支付抚养费一般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没有......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转租的适用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对转租的适用吗?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在进行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判断的条件的,只有符合相关的条件,才可以进行开具证明。那么,直系亲属关系......


·被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申请书?
      被辞退员工如何写离职申请书?被辞退人员不应该填写辞职申请表。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


·高空坠物诉讼主体是指的什么
      高空坠物诉讼主体是指的什么在生活当中,如果因为高空坠物导致自己受伤害的话,公民不能简单的归结为天灾人祸,像这种情况完全可以收起诉至法院,要求......


·什么时候可以提离婚诉讼管辖权异议
      就离婚案件来看,不同的法院管辖不同的离婚案件,但有的时候被告一方可能对法院的管辖权有异议,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此时可以提管辖权异议,不过有一......


·国家赔偿复核申请书中要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复核申请书中要包括哪些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
      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交通事故官司律师费用谁出?一、交通事故如何打官司根据我国诉讼法的规定,一般诉讼您要先准备一份诉状和有关的基础证据,然后到......


·证明对方酒驾需要哪些证据
      证明对方酒驾需要哪些证据交通民警在查办酒驾过程中,需要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证据材料才能对酒驾者进行依法处罚:1.呼气酒精测试:要严格按照《交通警......


·买二手房贷款未批下来算违约吗?
      买二手房贷款未批下来算违约吗买二手房贷款不通过算不算违约,这要分情况来看。第...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订立合同之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在实践中,有些人对合同的订立形式不是很了解,以为想要订立合同就只能通过书面的形式,那事实上,我们在订立合同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