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失效?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失效?派出所立案以后,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继续侦查的,但是如果过了诉讼时效的,可能会失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时效是多久: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根据上述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1)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2)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3)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二、追诉时效的例外:例外,是指规定以外的情形,即不受规定的约束,追诉时效的例外,是指犯罪人具备了法律规定的情形,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任何时候刑法都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追诉时效的例外有两种情形:一、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制定上述两种追诉时效例外的情形,主要意义在于:一、不使有罪的人逃脱刑罚的处罚。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是现行的刑事案件、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犯罪分子在国家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应主动投案、交待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侦破案件,争取宽大处理,如果在这时犯罪分子为逃避刑罚的打击而逃跑、藏匿,是公然的对抗和挑衅,应从严惩处,所以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二、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刑法的任务之一就是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犯罪人侵害了国家、集体、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只要在规定的追诉期以内提出控告,该犯罪人也不受刑法追诉时效的限制,被害人可以在追诉时效期内的任何适当的时候向国家司法机关提起控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一起案件,是必须要经过立案之后才能够再进行下一步的侦查,但对于案件也是有诉讼期的,如果超过了诉讼期,那么就不能再追查此事了,所以,我国对于案件的处理也是有法律规定的,就是为了能够让执法的人员尽快找到证据破案,还受害人的一个公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法定必备条款有哪些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时会进行财产分割,但当法院判决下来后,可能会遇到有些人不在家或者不合作的情况,这种情况下,法院判决生效后如何执行财产分割?法院判离婚财产......


·承包土地可以建民宿吗
      承包土地可以建民宿。但是,该种情况下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


·传销融资判刑多少年
      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交通事故中损伤参与度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中损伤参与度是什么?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损伤参与度,是指在人身损害的案件中,由于损伤与疾病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存在,且造成机体结构破坏及功......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一)、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诉讼费是如何规定的?受理费的具体标准如下:(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
      如何确定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是合法的?判断标准:1、判断出具评估报告的主体即评估机构和评估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根据《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


·辞退员工还要给年终奖吗
      公司辞退员工还要给年终奖吗是否发放年终奖,属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但是如果劳动合同或者公司规章制度里有员工年终奖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且劳动者......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
      私人租房纠纷找什么部门处理1、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2、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一、醉驾认定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