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没有劳

劳动合同想必您都不陌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是用来保证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如果违反了公司规定,公司就会向你发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具体怎么样,今天我们整理了一下,一起来学习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公司依法解除此前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日至 ? ?年? ??月 ? ?日)。
  一、解除您的理由是:
  1、过失性解除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关系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非过失性解除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公司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三、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 ??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
  □公司需要支付您相当于
  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计
  元。
  □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单位需要支付给您一个月的代通知金,计计元。
  □单位不需要支付给您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四、您需要按照公司的离职管理制度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
  通知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本通知一式份,送达劳动者? ?份,用人单位留存 ? ?份,涂改无效。
  送达记录: ? ? ??? ? ? ? ? ? 受送达人 ? ? ??
  送达时间?? ? ??证明人? ? ??
  
   (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的相关规定,您于 ??年 ? ?月 ??日与公司提出协商解除此前公司与您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公司予以同意。经协商一致后,您的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
  您需要结算一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您薪资结算至年 ??月 ??日;计 ??元;
  2、此种情形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您需要办理以下交接手续:
  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公司 ? ?年 ? ?月 ? ?日
  注:本劳动合同解除书一式两份,公司和劳动者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意义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双方签订有效合同后,未履行结束时要消灭它的一种称呼,在解除劳动合同之前需要写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通知,我们在上文中提供了一篇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范文,您在需要使用这方面的通知之前,可以先参考一下范文。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
      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一、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合伙开店铺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


·代位权行使主体是谁,如何行使代位权?
      代位权行使主体是谁,如何行使代位权?一、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


·民事诉讼一审开几次庭?
      民事诉讼一审开几次庭?一、民事诉讼一审开几次庭一般的民事诉讼是只用一审就开庭一次,如果对于一审的审判结果不满意的才会开庭第二次,也就是二审。......


·想离婚财产怎么分
      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


·帮别人顶替酒驾的后果有哪些
      ?一、帮别人顶替酒驾的后果有哪些这里有两种情况:1、首先看酒驾的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谁顶替的,顶包这个人就涉嫌包......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
      民间法律援助的流程是什么?在我国,为了保障弱势群体的法律权益不受侵害,有专门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而且这种机构是有两种的,一种是政府设......


·法律上什么是犯罪的故意?
      什么是犯罪的故意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状态。犯罪故意的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认识因......


·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什么?
      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什么?女方提出离婚条件是什么?离婚之前,一般夫妻双方会通过协商,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后去......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
      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一、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员工泄露商业秘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申请司法鉴定什么时候交费?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一些法律纠纷,解决这类问题往往需要当事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而很多人都不了解申请司法鉴定什么时候交费,而且不同项目的司法鉴......


·加盟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
      一、加盟违约金计算方式是什么?加盟违约金计算方式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