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可以,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并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82条。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就算是在入职之后已经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本人都是具备离职的这种绝对的权力的。可是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所以要离职的也是分成两种不同的情况的,一种是已经入职够一个月了仍然没签合同,这种情况下主动离职也可以和公司索赔,第二种就是才刚刚入职,试用期内离职的就是口头和公司说一声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三起诉抚养费
      小三起诉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你只要能够证明孩子与男方的血亲关系,及男方大致的收入状况,就可以通过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以......


·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
      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一、离婚后前妻的孩子有没有继承权?前妻的孩子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就不能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三大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今天我们要和您谈一谈三大抗辩权,即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合同有了解的人应该都知道这三大抗辩权......


·专利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
      专利评价报告结论不服的该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执照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江西省农村修桥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江西省农村修桥修路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


·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刑多久
      在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当中,有一种情节比较恶劣的犯罪即集资诈骗罪,相信您都清楚在我国是不允许自然人或者普通企业向社会公众进行集资的,而往往在集资......


·对是否犯罪在年龄上有什么界定
      对是否犯罪在年龄上有什么界定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以下划分: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一年龄段称为完全负刑事责任时期......


·如何追讨破产倒闭公司的欠债呢
      现在是电商发展的时代,很多人也通过做电商来成立自己的公司,但是由于经济实力不大和经验不足而导致出现破产倒闭的情况。根据我们的调查发现,我们国......


·商标权取得的主要方式
      大家在日常购物中不可避免地接触到商标,众所周知商标是区分商品的标识,可以说是商业领域中最为重要的商业行为,一些著名的或驰名商标本身拥有巨大的......


·立案手续都需要哪些资料?
      虽然现在是法治社会,法律在我们身边保护着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但是也避免不了一些不法分子趁机钻空子,那么立案手续都需要哪些资料?对于民事和行政......


·如何解读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
      如何解读民事诉讼法证据案例?一、案情简介:2012年10月19日,被告购买原告钢管,欠款13800元,由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据。原告索款未果,遂委托本所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