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

一、小孩的法定监护人如何确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一)父母;(二)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三)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通则》第16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二十一条 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由上我们可知,父母是未成年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监护人,即是夫妻离婚,除非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监护权的行为的,父母依旧是未成年的法定监护人,不会因为离婚就取消监护资格的。但,通常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是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走。即哪一方拥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则就相对的拥有了监护权,成为法定监护人。二、确定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考虑的因素关于离婚时法院确定父母何方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应考虑的基本情形,我国《婚姻法》尚无具体规定。我国《婚姻法》第29条仅以哺乳期为界原则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的抚养问题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究竟在什么情况下,才是符合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这是司法实践中往往难于把握的一个问题。除在特殊的离婚案件中,父母一方有明显的不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情形时,才较容易确定离婚父母何方适合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外,在大部分离婚案件中,父母双方均想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且双方情况大体相同适合行使监护权。在此情况下,法院就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总结出以下考虑标准:(一)支持原则:行使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离婚父母一方,必须就其个人品格、能力、职业状况及其与子女间关系而言,能较好地照顾子女(尤其对年幼子女最好能亲自照顾),促其身心健康发展。对物质条件与精神支持而言,更应强调对子女在心灵上、精神上的支持。(二)继续性原则: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决定能使子女目前以及未来的教育、发展获得一致性。因此,在父母双方均与子女有良好关系的情况下,应考虑子女迄今为止大都与父母何方共同生活。(三)在考虑上述两个原则时,兼顾考虑子女的意愿及子女的年龄、性别。必须注意的是,一般而言,子女的意愿往往因其年龄及动机而有所不同,并且如父母一方对子女的意愿有强烈的影响时,法院应对子女的意愿加以检验。因为未成年人不能够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负责,所以也是需要监护人进行监管和保护未成年人。国家不仅会在法律中明确规定监护人的相应职责,也是规定了如何确认监护人,未成年的监护人一般是由父母进行担任,同时也要对未成年人起到教育和引导的作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续签书范本
      当劳动关系到期的时候,如果劳动者还想继续在原单位工作,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就必须要和用人单位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书应该怎么写呢?今......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违法等多久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汽车违法等多久拘留?如果汽车违法行为需要被处以拘留的这种行政处罚的话,当时就会被拘留的。行政拘留的决定一旦作出,立即执行。但......


·认缴注册资本施行时间有规定吗?
      认缴注册资本施行时间有规定吗?对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


·非法私藏弹药罪最新立案标准是什么?
      私藏弹药罪的立案标准是: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


·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法律规定
      卖方提交合适的单据后,买方有义务按合同条款接受单据支付货款。CIF合同下的交付意指代表合同文件的交付,并非货物本身的交付。占有提单,买方也就掌握......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是怎样的?
      单位行贿罪的数额量刑标准是:一、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构成单位行贿罪;二、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立案程序规定是什么
      民以食为天,国家重视食品安全经营问题。现在,比如说食用油这一块。很多人已经意识到转基因油的危害性。现在市面上非转基因油的消费市场增加。食品经......


·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
      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一、探视权怎样执行,如何执行探望权(一)、探视权的执行应与审判挂钩,即探视权的审判工作应兼顾执行工作首先,在......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判定
      交通肇事刑事责任怎么判定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交通肇事罪):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取保候审期间偷跑出国的后果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偷跑出国的后果是什么?取保候审期间私自出国没收保证金并被逮捕。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


·自然人犯了刑法中纯正的单位犯罪该怎么办
      我们都能够知道,在我们普遍的生活范围生活中,可能会有一些人会触犯法律,今天我们一起来讨论自然人犯了刑法中纯正的单位犯罪该怎么办?根据我们国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