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大家都知道

您都知道,离婚诉讼在第一次开庭时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第一次诉讼不判决离婚,半年后当事人仍然坚持要离婚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第二次诉讼,但是第二次诉讼法院赢定会判离婚吗?其实第二次诉讼不一定会非得判离婚,只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会判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第二次诉讼一定要判离婚,如果认为婚姻却是是走不下去了,一定要离婚的话,那么在二次诉讼的时候,一定要准备好夫妻双法感情破裂或者是其他能够判别离婚的证据,证据充分,法院就会判决离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全款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出卖方:_____(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地址:_......


·医疗费
      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
      新三板挂牌公司改制对发起人的要求有哪些?企业改制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经济活动,企业领导层,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有时会选择对企业进行改制。新三......


·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么?
      一、监视居住后还会逮捕么新《刑诉法》第七十七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哪些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


·大学录用缓刑人员吗
      被判了缓刑的人,只要能够从看守所出来就可以考大学的,如果是普通高校就可以录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满意怎么办?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通常都会有交通管理部门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会根据造成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当时的行为,来判定对这场事故发生所起到的作用及因果关......


·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是多少 ?
      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是多少?一、医疗事故法院起诉的费用是多少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标准及申请流程有哪些
      发明专利申请费用标准及申请流程有哪些?一、专利申请费用收费标准及依据:(一)、申请费: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
      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一、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吗?离婚时过错方能分财产,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判多少年?
      传染病是一种对社会危害及其严重的疾病,传染病的防止是由专门的国家机关部门进行负责的,做好这份工作是保障国家社会安定发展的基本。如果这项工作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