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溜冰第二次抓拘留多久?

溜冰第二次抓拘留多久?一般是拘留十天以下。溜冰毒即吸食冰毒,吸毒人员用“冰壶”来吸食的方法叫做“溜冰”。为吸毒人员吸食冰毒的一种主要方式,通常使用一个透明瓶子,上方装有2根吸管,点火吸食。这里所说的溜冰的“冰”其实就是冰毒,冰毒的学名叫“甲基苯丙胺”,实质上就是吸冰毒。冰毒号称“毒王”,它的化学名为:甲基安非他明或者甲基苯丙胺。就该问题,专程咨询了防复吸专家(上海某自愿戒毒中心主任):简言之,冰毒对人体的危害,就是直接对人体的大脑产生的摧残,破坏人体的大脑组织。月吸食冰毒5次以上者,2年左右,便可产生明显的精神病人的症状。而一旦造成精神病人的症状,则是无法治愈的。对于此类吸毒者,他比吸食海洛因人群更可怕,因吸食海洛因人群主要控制的是防复吸,同时对家人不具有攻击性;而吸食冰毒人群,他可以一个月一次,半年一次,但最终结果还是直接对大脑的硬性损害而导致精神病,而这种人群,他除了对自身家庭具有攻击性,还对社会百姓具有很大的攻击性,所以最终必须强制性的一直关在精神病院中。同时,一旦吸食冰毒者产生了明显的精神病人的症状后,戒毒所也是拒绝接收的。“冰”的成瘾者,以每天要强迫性服用大量毒品为待征。这些人已对毒品产生了较强的依赖性,毒品已成为他们生活的必需品。这种口服滥用方式的危险之一是导致有害的“兴奋剂--安眠药”,即“兴奋--抑制”滥用循环。每天使用“冰”以保持兴奋,否则他们难以度过;夜时必须用安眠药镇静他们高度兴奋的神经,弥补“冰”作用后期的不快效应,否则亦难过。次日又开始这种恶性循环,如此反复,不能自拔。这种恶性循环极易导致过量中毒。“冰”的滥用者,采用静脉注射的目的是为了捕捉和感受一种短暂即逝的强烈快感或兴奋,这种体验对滥用者的求药行为起着正性强化作用。快感过后,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严重抑郁、疲劳和激怒,这是一种痛苦的体验,这种痛苦与再次寻味“快感”的强烈欲望相交织,导致强迫性用药行为。这种使用毒品方式,极易导致精神病状态,表现出活动过度,情感冲动,野蛮,妄想,偏执狂,幻觉甚至有杀人倾向。此种状态过后,出现一种极度衰竭和抑郁状态,也有因严重抑郁而自杀者。 “冰”长期滥用后突然停止使用,患者会出现高度疲劳、精神抑郁、饥饿感,以及强烈的求药行为。这就是戒断综合征。 过量的使用冰毒可导致急性中毒。严重者出现精神混乱、性欲亢进、焦虑、烦躁、幻觉状态。长期滥用可造成慢性中毒、体重下降、消瘦、溃疡、脓肿、指甲脆化和夜间磨牙。静脉注射方式滥用者可引起各种感染合并症;包括肝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和艾滋病等。高剂量或重复使用“冰”可产生中毒性精神病,表现有被害妄想、幻觉,多为幻视,也可能出现听幻觉和触幻觉。现代医学称之为苯丙胺精神病。毒品的耐受性随长期使用而增加,对于未产生耐受的人,使用苯丙胺30毫克便会引起中毒。而有报道,长期滥用者,为了达到初期使用时的欣快效应,竟将剂量增至2000毫克,这极易引起急性中毒,可造成惊阙、昏迷甚至死亡一般来说溜冰只是您认识到的一种运动,其实在瘾君子里,这是他们吸食冰毒的一种叫法,而国家对于涉毒的活动都是比较重视的,一经发现一定会处以非常严厉的处罚,而且吸毒有害个人健康,所以您要远离毒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


·非法经营罪律师无罪辩护辩点主要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律师无罪辩护辩点主要有哪些?无罪辩护——是为不应失去人身自由或者生存权的人依法争得人身自由或生存权而辩护。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


·一、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房产给孩子吗?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房产可以留给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


·商品房个人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权属的确定是要通过政府对于土地使用证的有效监管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才能够保护土地权人对于土地的所有的合法权益,而且现在人们对于商品房其实不......


·被逼离婚老婆签承诺书有效吗?
      被逼离婚老婆签承诺书有效吗?被逼离婚是没有用的,离婚协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


·网络侵权律师会怎么处理?
      网络侵权律师会怎么处理?一般我们所了解的侵权行为都是指侵犯他人肖像权、专利权或者是商标权的行为,但是现在一种新型的侵权行为也正在普遍化,就......


·暂扣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暂扣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一、暂扣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吗?暂扣不是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暂扣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


·伤者不配合肇事者理赔怎么办
      如果协商不行的时候,可以向事发当地的交警进行报案,让交警帮忙去协商处理。现在的车辆一般是购买的时候都会买保险了,当出了事故的时候,也需要向保......


·购买自建房有什么风险吗
      这几年房地产的发展越发猛烈,似乎没有一点迂回的趋势,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买房是人生中一个大事。但是现在的房价节节升高,二手房都买不起。面对这......


·装卸工误工费
      装卸工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