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妻子出轨离婚时能分得财产吗?

妻子出轨离婚时能分得财产吗?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离婚赔偿法律条件:(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二)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三)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四)请求人无过错。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提出请求离婚赔偿,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进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视为其对这一权利的放弃,以后也丧失了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有过错的一方是原告,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无过错的一方为被告,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离婚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在一审时如果没提出,在二审时才提出来,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1年内,可以另行提起离婚 赔偿诉讼。因此,如果双方还能和和气气的离婚,谈妥财产怎么分,双方各分多少,那么就按协议来办,如果起诉离婚,妻子出轨的证据确凿,那么她属于过错方是可以少分财产的,并且如果对方要赔偿,那么也应当给予精神损失赔偿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常熟劳动合同官司律师费需要多少?
      一、常熟劳动合同官司律师费需要多少?常熟劳动合同官司律师费:1、一般是按照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涉及财产类的收费,一般是一万元以下,收......


·知识产权应诉一般怎么判
      知识产权应诉一般怎么判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时,法官是依据犯罪证据是否充好进行判决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事实的,就会判决有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判刑......


·在我国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在我国民事诉讼开庭被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起诉状。这里所需要提交的起诉状,包括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案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原告除了向人民法院递交起......


·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认定标准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有哪些?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的被监护人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此在确定法定监护人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被监护人,然后才能具体确定法定监护人包括哪些。针......


·法律规定是如何算遗弃罪的
      有关遗弃的行为在生活中也偶有发生,有的遗弃了家中的老人有的遗弃了自己的孩子,都给家庭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但是法律上规定如何算遗弃呢,您听说过遗......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是什么?
      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是什么关系?背书是一种票据的转让方式,企业单位为了获取社会资金,会向社会公众发放票据。在依法获得票据时候,所有人可以依......


·应该怎样查明离婚时对方隐匿的财产
      有的人离婚可以说是有预谋的,他会提前开始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导致其中一部分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无法得到分割,那对方也就不能完全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盗墓未遂从犯怎么处理?
      盗墓未遂从犯怎么处理?参考《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根据《......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
      交付商品房的条件有哪些现在有能力买房,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儿,但是在买房的过程当中,似乎总是难免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开发商延期交房,不合格......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
      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一、职工非法怀孕是否可以辞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