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不同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一样吗?

不同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一样吗?不同地区工伤赔偿标准不一样,由于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年度人均收入等数据存在差异,各地区的工伤赔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是基于实际的工伤伤害后果而定的,一般情况下,工伤赔偿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鉴定处理,并对工伤伤残鉴定结果进行合法的认定,工伤鉴定部门应当基于实际的工伤处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
      抗辩和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抗辩”在平常生活当中,很多人都只当成种语言的争执与反驳,并不会对它有过多意义上的想法,特别是当它成为一种正当的行......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有哪几级?
      工程质量评定等级有哪几级?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项目越来越多且其关系着人们的生活水平,但是工程质量事故频发危害着人们的健康和社会发展......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
      很多人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仅仅单纯的考虑到房子的价格,往往忽略了房子的环境、交通等,甚至还有忽视国家规定的,租赁那些明确规定了不得进行租赁......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


·员工上下班工伤认定是怎么操作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小心出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其实可以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交通事故赔偿不足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
      农村土地使用物基变更程序是怎样的?在农村,当土地使用物基发生变更时,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当事人双方是要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的。很多人在......


·大厦物业管理问题不合法可以进行投诉吗?
      大厦物业管理问题不合法可以进行投诉吗?一、物业管理不合法业主可以投诉吗我觉得作为物业公司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业主。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物......


·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探视权是一种与人身关系有关的权利,对于一般的权利而言,若对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法院相关部门会采取适当的措施,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的,根据我国......


·上班身体不适,下班就医救无效死亡且48小时内能否认定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


·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对于有孩子的父母来说,如果选择离婚,则应该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毕竟,对双方来说,孩子都是心头肉,谁都想亲手抚养。如果双方只有一个孩子的话,......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