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区别是什么

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2.提起诉讼主体不同:①自诉是当事人自己提起的诉讼,公诉是检察院依职权主动提起的诉讼。②公诉是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3.提起诉讼条件不同:①自诉条件:有适格的自诉人;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属于自诉案件范围;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②公诉条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二、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根据该条规定,自诉案件有4种处理方式:1、调解。2、当事人在庭外自行和解。3、撤回自诉。4、判决。值得一提的是,按《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审理的自诉案件不适用调解。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4人非法集资30万判几年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
      孩子非亲生可以变更抚养权吗?经过亲子鉴定,发现离婚后争取过来的孩子非自己亲生,对此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要求生母抚养孩子,同时......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专利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性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是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方式进行转让的。然而并不是合同签定后,专......


·在我国自动离职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自动离职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关于自动离职要多久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明文的规定旷工天数达到单位规章里规定,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章时,单位......


·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
      一、多份施工合同是否可以一起诉讼?可以一起诉讼,如果多份合同都是证明同一个事实,构成同一个法律关系,是完全可以在同一个诉讼中进行审理的。即......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
      军人退伍安置费夫妻共同财产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


·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一、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股东承诺另一股东分红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
      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一、强迫交易罪家产会充公吗?如果家产中有犯罪所得,则需要充公没收,合法部分不能充公。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可以根据......


·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
      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一、审判阶段可退回补充侦查吗?补充侦查发生阶段补充侦查发生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法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查批捕......


·一般开发商延迟交付分为三种情况:
      一般开发商延迟交付分为三种情况:1、催告后在合理期间交付延期交付经催告后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购房者不能要求解除合同,但是可以让开发商......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
      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2023一、哪种不属于工伤事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不属于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