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大股东注入资产股本增加吗?

大股东注入资产股本增加吗?大股东注入资产股本增加,增加注册资本净资产是合法的,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二、公司注册资本增加的方式是什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四)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五)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现实生活当中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的话,注册资本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境,当然注册资本它是保持相对稳定的一个状态,并不意味着任何的情况之下都不能够进行变动。有一些股东进行投资的话,是可以增加到处的资本的金额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补偿吗?现代社会,企业单位录用员工都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才会规定试用期之类的。但是有些企业因为各种原因在合同到期后......


·公积金贷款钱多久到账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公积金贷款银行放款时间一般需要3到4个月的时间。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


·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标准
      职工的权利保护国家出台的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劳动者可以通过这些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国家的发展和富强离不开劳动者,正是因为如此才......


·合同到期不续签该如何应对?
      合同到期不续签该如何应对?一、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合法的。根据《劳动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单位有权利不跟员工续签,这是合法的。有些人会说,至......


·聚众斗殴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是一种通过纠集众人的方式,成帮结伙相互进行殴斗的破坏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还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的范围......


·嘉兴市事业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您不光是重视现在,更是对未来生活越发的注重了,您对社保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那么,关于嘉兴市事业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比例......


·十六岁算不算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童工是指雇用或利用儿童从事经济生产活动,包括当童星、报童、少年兵、农场及工厂工人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十六岁算不算童工呢?而如果算的话,......


·坐牢期间身份证能用吗?
      坐牢期间身份证能用吗?在坐牢期间身份证不能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十条 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以及被羁......


·申请确认劳动关系几审?
      劳动关系的认定关系到劳动者能否享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能被确定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在工资标准、福利待遇以及工伤赔......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一、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一)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