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特点在于:在这个用工制度下,双方都不约定试用期并一般是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而最体现这种用工方式灵活之处的是: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劳资双方还可以采取口头形式确立劳动关系而不必要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签订是怎么规定的(一)由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企业只要是使用了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尽管其与其他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也仍然要与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三)如果企业使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是由依法成立的劳务派遣组织派遣的,劳动者应当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只需要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就可以了。(四)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内容,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五)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由于工作时间短,合同期限也相对短,所以劳动合同中不得约定试用期。(六)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合同终止条件,包括终止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一旦约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中未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提前通知期的,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合同跟全日制合同是一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只要在双方签字完成之时就是有法律效力。这个劳动合同在双方的约定下是可以随之进行终止的。并且没有特殊原因的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经济赔偿金,直接提交辞职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法院要的证明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法院要的证明有哪些?1、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高空坠物所有人应该如何处理?该怎么做?
      私家车譬如如今大部分家庭来说都有意义和作用的,他能够让一般公民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类似问题的同时,可以有力量不会因为此而感到家庭的弱小,不过......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
      深圳征地补偿标准青苗是哪些?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和拓展,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用途给予适当的补偿。其中青......


·如果网络举报赌博有奖励吗
      一、如果网络举报赌博有奖励吗属一般治安案件的,给予100至500元奖励或按当场查缴赌款额5%以下奖励;属一般刑事案件的,给予500至3000元奖励或按当......


·辽宁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
      辽宁医疗纠纷律师会进行怎样的处理一、和解和解分为两种:一是与医院谈判解决;二是行政途径解决。(一)与医院谈判解决的实务技巧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流程是什么?对于企业而言,专利技术就是重要的无形资产,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拥有产品核心专利的企业,可以将其许可给他人使用。......


·继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
      继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根据法律规定,继子女就是丈夫与前妻或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子女。继子女也享有法律上的继承权。但继子女要符合继承权的条件。根据有......


·一般非法集资借助哪些常用的手段
      对于非法集资案件的复杂性,我们这样给您解释一下,多数的非法集资当中是将传销,合同诈骗还有一些其他违反我国经济管理制度的行为相互交织在一起,给......


·刑事诉讼法关于轻伤的规定有哪些?
      对于轻伤的概念,在民事法律规范中出现较为频繁,职员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之后,若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是需要进行轻伤工伤认定。为了使人民......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