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一、中外合资企业有无控股股东?
  
  中外合资企业有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一般情况下他是中方。中外合资企业更换股东需要资料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4、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
  
  6、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7、新投资者的资格证明;
  
  8、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股东的主要分类是什么?
  
  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
  
  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2、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3、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4、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的话,如果它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比较多的话,就意味着它对于整个公司具有一个控制的作用,也就是控股股东对于中外合资的公司。控股的股东他是只达到50%以上的股份的。当然也可以进行变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不保护夫妻非法虚假债务是吗?
      不保护夫妻非法虚假债务是吗?根据2月28日公布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怎么赔偿?
      一般车祸赔偿标准怎么赔偿?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


·小孩被狗咬伤谁负责,该怎么去要求赔偿?
      小孩被狗咬伤谁负责,该怎么去要求赔偿?很多小朋友都比较喜欢小动物,而在跟小动物玩耍的过程中,可能会发生被动物咬伤的情况。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就是......


·大学毕业了签订了劳动合同想毁约怎么办?
      大学毕业了签订了劳动合同想毁约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


·农资产品购销合同是怎样的
      农资产品购销合同是怎样的一、农资产品购销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


·批准逮捕以后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批准逮捕以后审查起诉的时间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否允许?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否允许?交通事故人伤保险公司调解是允许的,但是这样的一种调节,它所围绕的一个内容,仅仅就是关于民事方面赔偿的部分......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
      拘传通知家属时间拘传,是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不配合调查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权拘传。但拘传是否会通知家属......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去世怎么分割不需要分割,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烟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


·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吗
      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吗公司股权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吗?答案是可以的。转让股权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作出股东会决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还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