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时同意财产分配事后起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

离婚时同意财产分配事后起诉应该怎么写答辩状?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及其与答辩人的关系;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项后写明代理律师的姓名及代理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缘由。写明答辩人因××一案进行答辩。二)正文1、答辩的理由:应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被上诉人的答辩主要从实体方面针对上诉人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请求事项进行答辩,全面否定或部分否定其所依据的事实和证据,从而否定其理由和诉讼请求。一审被告的答辩还可以从程序方面进行答辩,例如提出原告不是正当的原告,或原告起诉的案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或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的起诉条件,说明原告无权起诉或起诉不合法,从而否定案件。无论一审被告,还是二审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有证据。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提出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的请求。一审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不予受理;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原告请求事项的全部或一部分;③提出新的主张和要求,如追加第三人;④提出反诉请求。如果民事答辩状中的请求事项为两项以上,在写请求事项时应逐项写明。对上诉状的答辩请求应为支持原判决或原裁定,反驳上诉人的要求。3、证据:答辩中有关举证事项,应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或证据线索。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三)尾部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3、答辩时间。4、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其实,如果离婚的时候有财产分配协议书,而且财产分配完全是平等,自愿的,就算是对方起诉了,一份有效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法院也会支持的,意思就是,对法国不能证明财产分割协议书有问题的话,并不代表起诉就一定需要重新分割财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什么?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什么?一、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了什么?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


·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对于违法发放贷款罪罚金标准并无明确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准公民在受到他人的侵权行为,而人身受到损害时,耽误自己本身工作的,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误工费赔偿。那么这个人身损害误工赔偿标......


·办驾照诈骗三十万能判多少年
      办驾照诈骗三十万能判多少年一、办驾照诈骗三十万能判多少年?诈骗30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会变更吗?
      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会变更吗?一、质押率是什么意思质押率为贷款本金与标准仓单市值的比率,质押率一般根据期货和现货的价差及价格波动幅度、......


·一、3年劳动合同公司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3年劳动合同公司违约赔偿标准是多少?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依照劳动合同法的四十七条规......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什么房屋的买卖涉及的金额一般都比较大,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都需要慎重的考虑,但也不排除有签订了合同之后撤销合同......


·高铁逃票多少算诈骗
      如果逃票数额超出3000元以上就会涉嫌诈骗罪,将以诈骗罪立案侦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在平时的车辆的驾驶中,应
      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我们所不愿见到的。在平时的车辆的驾驶中,应注意严格的遵守交通规则,以尽量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首先应选择......


·只入职几天给开工资吗?
      在我国,正面临着严重的就业问题,随着每年大学生毕业人数的逐渐增加,还有退休人数年龄的增长,就业问题就非常的严峻了,国家对于这一方面正在整顿之......


·全面履行原则的内容有哪些?
      在合同进行签署的时候,除了对于合同内容进行严格的确认以及协商之外,合同的履行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在合同的履行方面,为了更加完善的确保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