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的。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其能作为遗产分割,但是死者的近亲属可以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第四条规定: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劳动及其增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公民因身体受到伤害而死亡,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不在死者遗产范围,所以,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对死亡赔偿金要求分割的案件逐年增多,应引起我们的重视。对于这类案件的案由可以定为死亡赔偿金分割纠纷。死亡赔偿金是对死亡补偿费的赔偿,具有经济补偿和精神抚慰金性质。只有当自然人的物质性人格权(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受害人才能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其他情形的赔偿金)。对于自然人的精神性人格权(名誉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综合上面所说的,死亡赔偿金就是属于给死者亲属的精神赔偿金,对于这份赔偿金虽说是属于死亡个人的财产,但是不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分割的,遗产和赔偿金两者是有区别的,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会按不同的情况以不同的方式来进行分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入职签的合同范本怎么写
      员工正式入职时是需要签订相关协议合同的,入职协议合同中一般会有资薪、福利和试用期等内容,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协议也是为了能够证实双方的起初约......


·环境侵权归责原则的要求和内容
      近代社会随着工业化脚步的加紧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不再仅仅侧重于温饱问题的解决,开始对生活质量有所追求。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对工作环境以及家......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本是什么?
      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最新范本是什么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


·专利权和商标的保护时效是多久
      专利权和商标的保护时效是多久专利权和商标属于知识产权当中的内容,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保护时效不同。那......


·烟草证可以过户吗
      不可以。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


·上证指数是什么意思,影响因素有哪些
      上证指数是什么意思,影响因素有哪些?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司上市的现象已经较为普遍,为了企业单位更好的发展,一些公司会采取向社会公众发行......


·协议离婚去公证的手续有哪些
      协议离婚去公证的手续有哪些一、协议离婚去公证的手续有哪些?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薄》;2、结婚证、夫妻关系证明;3、离婚协议中......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
      土地使用证商住房的办理流程一、如何办理住房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证书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


·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
      加班不给工资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


·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吗?
      一、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保密吗?司法机关的审查起诉卷宗是保密的,一般来说,法律不允许犯罪嫌疑人查看案卷材料,刑事卷宗是保密的。公检法等机关不......


·一、涉嫌醉驾手机在拘留期间可以用吗?
      一、涉嫌醉驾手机在拘留期间可以用吗?洒驾被拘留期间是没有机会用手机的,手机会被收缴统一保管的,打电话也要经申请批准后用指定的坐机通话。《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