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股东会议事决议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股东会议事决议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一、股东会议事决议规则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出席股东大会的还可包括:非股东的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法规另有规定或会议主持人同意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股东大会、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以下权利: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授权董事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单个项目投资;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的提案;
  
  14、审议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15、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
  
  16、审议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17、审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第五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即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个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公司半数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召开时;
  
  6、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关股东会中决议规则的制订,应当基于实际的公司相关事项的处理情况而定,相关规则是为了股东会议中的相关事项来服务的,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最后还可以送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
      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一、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会判决离婚吗?男方外遇起诉离婚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买卖合同中有关利息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息的规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的归属。《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


·夫妻离婚没有抓到第三者财产怎么分
      夫妻离婚没有抓到第三者财产怎么分法定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可以按照双方意愿进行分割,若是无法协议分割,则法院会依照照顾孩子、女方权益......


·社保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
      社保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一、社保里的钱可以取出来吗?社保里的钱是不可以取出来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国家赔偿和我们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民事赔偿不同,国家赔偿是从国家政府的角度出发给予受害者赔偿,而引发国家赔偿的事件往往是由于政府征地,案件错审......


·交通事故当中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
      交通事故当中丧葬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7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


·私募基金法律服务清单
      私募基金法律服务清单不可否认私募基金投资在现如今已经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投资项目了,其高收益以及伴随的高风险让投资者们又爱又恨,但不少人还是愿意......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与违约金有什么区别?1、性质不同。虽然从理论上讲,定金和违约金都有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功能,大陆法国家也都把这两者规定为债的担保方式。但在我国......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吗一般情况下,父母离婚时,子女只随一方共同生活或者较多地随一方共同生活。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全面深化,近来在离婚......


·土方工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土方工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土方工程质量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柱基、基坑和管沟基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2.填方的基底......


·2023年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一、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
      2023年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一、民事诉讼律师怎么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