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一、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一、仲裁裁决生效之日如何确定?
  
  1、裁决书在送达的时候,不一定双方同一天送达。
  
  2、如果双方都没有起诉到法院。生效时间为自收到之日起第十六日。收件那天算第一天。
  
  3、比如申请人是7月1日收到,在7月15日前可以起诉到法院,7月16日就生效了。
  
  4、被申请人是7月5日收到,如果7月19日为起诉的最后期限,7月20日为生效日。
  
  5、但裁决书是否真的生效了,要看7月20日双方都没起诉才生效。任何一方在起诉有效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则裁决书失效,法院裁决有效。
  
  二、劳动仲裁裁决书下发后怎样执行
  
  1、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发,并不代表裁决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服的,可以依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等待法院审理。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裁决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3、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三、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如何办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根据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如果你仅对实体不服的话,必须把握15天时效,及时起诉。若程序、实体都不服,应同时提起申请和起诉。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裁决书应当在当事双方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没有向人民法院起诉,裁决生效,对于劳动仲裁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裁决决定伪造,当事人隐瞒身份,仲裁案件时索贿受贿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撤销裁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
      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一、走私核材料罪的构成四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核材料的禁止进出口制度,对象是核......


·法律中关于抢劫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抢劫罪侵犯的法益是双重的,此时不仅会对被害人的财物构成侵权,同时也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因此与盗窃罪、诈骗罪相比,我国对抢劫罪的处......


·寻衅滋事已调解后还需要立案吗?
      寻衅滋事指的是恶意挑衅、侵占毁坏他人或公家财务以及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一般寻衅滋事罪属于公诉案件,需要由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由司法部门对......


·离婚官司排期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不可能就会原原本本的按照原告方的意见进行处理的。首先就是法院在办案的时候,是有着相关的程序的。其次,即使是诉讼......


·抢劫罪中的胁迫手段包括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进行抢劫的过程中,一般要求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目的,这样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构成此罪。但对于......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
      农村土地怎样办理土地使用证?农村土地还有很多是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但是随着土地管理的深入和法律保护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办理土地使用......


·缓刑法院先判还是先到司法局报道?
      缓刑法院先判还是先到司法局报道?缓刑是先判决然后才到司法局进行报道。《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


·离婚协议更改条件有哪些,如何更改离婚协议
      有的夫妻在离婚协议书上面签字之后觉得其中的条款对自己不利,于是又想更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此时虽然允许更改,但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离婚协议更......


·农村房屋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原本在农村生活的人也在城市买了房,成了家,甚至有的人离农村老家距离很远。对于老家没有亲人在的,就有人想把留在农村......


·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候审
      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结婚多久才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
      结婚多久才会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