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一、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以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专门机构收缴罚款
  
  1、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例外:当场收缴、执行措施收缴。
  
  2、专门机构收缴罚款的程序。
  
  (二)当场收缴罚款
  
  1、当场收缴罚款的适用范围: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2、当场收缴罚款的程序:
  
  (1)出具罚款收据,统一的收据。
  
  (2)罚款的缴付,2日交公。
  
  (三)强制执行
  
  1、执行措施第51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注意第(一)项是3%而非3‰。].
  
  (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强制执行的例外。客观原因,依法不予强制执行。如确有经济困难,申请和批准,可暂缓或分期缴纳。
  
  综合上面所说的 ,公司注销之后作为债权人要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就必须要有合法的依据,而对于未清算完债务就注销公司的,那么当事人还可以启动审判的监督程序从而把被更变为清算组,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利益不受到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机关对夫妻遗弃罪怎么处理?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有互相照顾的义务,本应该和谐相处。可是有些人却以对方患有严重疾病为由,抛弃不管,如果情节恶劣的话,可能户触犯遗弃罪,这......


·怎样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的成立需要当事人双方都签字盖章,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合同成立之后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生效,实践中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况也是比较多的。那么......


·犯罪着手与未着手界限是什么?
      犯罪着手与未着手界限是什么?犯罪着手与未着手界限是是否已经存在着《刑法》当中所规定的某一行为,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


·故意杀人未遂的情形有哪些
      每个罪名都是对应的有具体的犯罪情形,针对故意杀人未遂来讲,一经认定,对行为人的处罚就相对要轻一些。那究竟故意杀人未遂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整理......


·辞退员工工资需要什么时候发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
      一、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可以申请的;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立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
      医疗损害鉴定影响因素有哪些?发生医疗损害就产生赔偿的问题,当然不能因为随便一点损伤就去申请赔偿,这是需要医疗损害鉴定的。实践中,医疗损害鉴定......


·企业向股东借款无息有风险吗?
      企业向股东借款无息有风险吗?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与交易必须符合独立企业间的往来与交易原则,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作纳税调整。关联企业间若无息借款,税......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怎么判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


·法院强制执行残疾人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接法院强制执行残疾人赔偿金的规定是什么?法院强制执行残疾人赔偿金的规定是通过固定的计算标准以及相关规定的期限来进行最终的一个残疾赔偿金的确定,......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如今国家鼓励创业,很多人有
      项目合作经营协议书应该怎么写?如今国家鼓励创业,很多人有了一定资本之后选择创业,通常,刚开始需要几个人合伙,这样成功的概率大些。各方确定好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