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

实行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两者有关系吗?当然是有关系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相应调整计件单价。”二、计件工资具体有以下几种形式:1、直接计件工资。计件工人按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和计件单价来支付工资;2、间接计件工资。按工人所服务的计件工人的工作成绩或所服务单位的工作成绩来计算支付工资;3、有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规定其超额工资不得超过本人标准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4、无限计件工资。对实行计件工资的工人超额工资不加限制;5、累进计件工资。工人完成定额的部分按同一计件单价计算工资,超过定额的部分,则按累进递增的单价计算工资;6、计件奖励工资。产品数量或质量达到某一水平就给予一定奖励;7、包工工资。把一定质量要求的产品、预先规定完成的期限和工资额包给个人或集体,按要求完成即支付工资。三、计算方法计件工资计算的主要依据是计件单价,即工人完成每一件产品的工资额。一般按各该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率除日(小时)产量来确定,计算公式如下: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日(小时)产量定额若按工时定额计算计件单价,计算公式为:计件单价=某等级工人的日(小时)工资标准×单位产品的工时定额综合上面所说的,计件工作就是按任务来进行完成,如果达到的量越多所得到的工资就会越多,但如果超过了平均每周正常的工作时间,那么作为用人单位也是必须要支付加班的费用,对于用人单位在进行计算的时候都必须要把计件的工资和加班费一起算在里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什么一、专利权归属怎样确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1、职务......


·民事诉讼需要回避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诉讼需要回避的情况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第四十五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责任无法查清如何处理?近年来,在许多交通事故案件中由于事实不清或其他原因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公安交警部门很难确定双方的责任。根据......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
      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所涉及到的补偿费用有哪些?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


·网吧偷东西是盗窃还是扒窃?
      一、网吧偷东西是盗窃还是扒窃?网吧是公共场所,所以问题的关键是看偷的东西是否是被害人随身携带。随身携带一般指被害人带在身上,或者在其手臂或者......


·辞退的员工不肯走怎么办?
      辞退的员工不肯走怎么办?1、用人单位已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应该书面通知劳动者。书面通知后仍然不离开,用人单位可以报警;2、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


·离婚前财产转到孩子名下是财产转移吗?
      离婚前财产转到孩子名下是财产转移吗想要知道离婚前财产转给孩子,是不是属于财产转移,首先我们要知道财产转移的概念。财产转移:是指一方将财产转......


·残疾人可以立遗嘱吗,残疾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多数情况下,我们看到立遗嘱的人都是一些老年人或者身患重病的人,因此也有人在问了,残疾人可以立遗嘱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么此时他们又该如何来订立......


·夫妻分居离婚符合什么条件
      夫妻在诉讼离婚中,如果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那此时也是可以被判决离婚的。不过实践中,对夫妻分居离婚的条件认定是比较复杂的,究竟夫妻分居离婚符......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起诉?一、朋友欠钱不还怎么起诉?起诉大概的程序如下:1、写好起诉书;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3、法院审......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
      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一、没有抚养父母有继承权吗?一般是可以的,不过父母有权不给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