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哪些情形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一) 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二) 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三) 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四)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五) 为提供行政 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二、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一)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二)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三)刑事责任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房屋归一方需要办哪些于续?
      夫妻离婚时,无论是协商还是经过法院诉讼,对于夫妻的房产总会有一个解决的方法,可以是卖掉房屋共同分割也可以是归一方所有等等都可以,如果夫妻离婚......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一、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吗?
      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吗?代履行是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方式之一。代履行是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由他人代为履行可以达到相同目的的,......


·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合法
      现在机会非常的多,每个人都有可能需要一大笔的资金来给自己清醒投资或其他用途,但是自己很可能拿不出这么大一笔资金,此时就需要借贷这种方式来让自......


·交通事故诉讼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当事人一方就所遇到的交通事故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旦法院受理了该案件,那么就意味着开始排期,等到了日子就可以对案件作出审理。那么......


·购房解约违约金是多少?
      购房解约违约金是多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一般对于违约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通过在合同里面约定来确定违约金的数额。但......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注册资本,有的多有的相对就要少一些,这是成立公司必须要有的资本。如今,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


·农民工欠薪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
      农民工欠薪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一、农民工欠薪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城市房屋补偿标准如何?
      城市房屋补偿标准如何?城市房屋搬迁补偿标准没有具体的数额的规定,只有一个标准性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房子,货币补偿最低建筑成本价,还会置换宅......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依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需要变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法院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


·申请法院笔迹鉴定三个月可以出鉴定报告吗?
      申请法院笔迹鉴定三个月可以出鉴定报告吗?一、申请法院笔迹鉴定三个月可以出鉴定报告吗?申请笔迹鉴定在三个月的时间之内是可以出鉴定报告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