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间贷款诉讼民法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

民间贷款诉讼民法合同法中有什么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关于支付利息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而现实生活中,公民之间的借款往往没有约定得如此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借贷双方可以达成补充协议,如果双方最终仍不能确定支付利息的期限的,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2、借款期限《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所以,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贷款方可以随时要求还款。3.诉讼时效《民法通则》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针对于民间贷款,也就是借款之间的相关规定内容,首先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标准,如果没有符合国家法律标准的话,即使双方签署的相关贷款合同,那么当事人也不需要偿还相关利息,只需要将本金进行偿还即可,如果债权人还有违反国家刑事法律的规定的话,很有可能借款人连本金都不需要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轻微伤护理费应当按照天数来进行一个计算,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当事人护理的,具体人员的工资乘以护理的时间,......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
      从左右以来,房价一直在上涨。上涨后政府出台了多种政策,对房价进行调控,为了保护购房目的为居住而非炒房的购房者,征收房产税也是其中一项政策,如......


·一、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多少醉驾?
      一、驾驶员血液酒精含量超标多少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
      一、企业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


·工伤申报时限要求是多久?
      工伤申报时限要求是多久劳动者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此时可以申报工伤,但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还需要作出相应的认定才行。这个时候,不仅用人单位、受伤......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
      城市土地使用权可抵押贷款吗城市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贷款,但是需要担保公司在中间作为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


·证监会审批并购重组的流程及其需要的日期是什么?
      证监会审批并购重组的流程及其需要的日期是什么?一、证监会审批并购重组需要的日期根据2013年10月8日起实施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我会将重......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
      债权债务互抵相关知识的汇总。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人为了进行资金上的周转,会进行借的方式进行。这样一来就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的说,借钱给别人......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咯怎么办?
      租房签完合同毁约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


·股权挂牌是否能够融资?
      股权挂牌是否能够融资?一、股权挂牌是否能够融资?股权挂牌是不能够融资的,是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对股权转让的主体进行了相......


·一、法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法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法律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