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立即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

立即辞退员工经济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务合法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如果用人单位强制辞退劳动者的,则需要相关赔偿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合法的赔偿。二、强制辞退的司法解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可以要求代通知金,N 1;3、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双方都应当主动遵守,如果用人单位私自违约并解除劳动合同的,显然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以上就是有关强行辞退的标准,但如果员工存在违法的,不需要支付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
      一、在农村继承的宅基地能翻建吗?农村宅基地是不能继承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


·企业辞退10年以上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过失性辞退)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企业主动......


·只有言词证据的行政处罚是什么?
      只有言词证据的行政处罚是什么一、只有言词证据的行政处罚在刑事诉讼中,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言词类证据材料,不可以直接作......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费用规定
      植物新品种权申请费用规定植物新品种是指人工栽培或野生植物开发利用的新的、特异的、一致的、稳定的植物品种。1、1999年3月12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
      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方式有哪些?一、旅游合同纠纷处理机制(一)协商协商,又称自行协商解决,是指当事人双方对所发生的旅游合同纠纷。在自愿互......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
      公司设立时股东如何注册资金公司设立时股东可以通过缴纳现金等的方式注册资金,股东出资的数额属于公司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是公司注册是认缴的一个数......


·案件到法院可以超过多长时间开庭?
      案件到法院可以超过多长时间开庭?法律没有对开庭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公诉案件的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为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社保补缴北京买房吗?
      社保补缴北京买房吗京籍如果要在北京买房其中有一个要求是:必须要在北京社保连续缴纳满5年。如果买房当年社保出现断缴,且断缴时间在3个月以内的,通......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
      窗帘购销安装合同应该怎么写?对于公司来说,因办公需要采购窗帘时要和窗帘供应商签署购销合同。公司根据合同约定按时付款,供应方收到货款后按时交......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是如何规定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包括:(一)严重传染病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


·分期付款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在于
      分期付款在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在于,购买比较昂贵的奢侈品或者购房时会发生分期付款的情况,属于一种财产性的分期付款合同,而交通事故发生后对于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