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退员工补偿何时能发放?

辞退员工补偿何时能发放?辞退员工补偿发放的时间应当是在15天之内赔偿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赔付补偿金。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支付给职工的加班加点劳动报酬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应包括加班加点的劳动报酬。综上所述,单位辞退员工的话,如果是没有合理理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在办理好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后的半个月内,要将补偿金发放到位。在计算的时候,主要参考员工的工作年限。如果单位迟迟不给补偿金,员工可以到劳动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在现实生活当中,劳动者如果被违法辞退的话,他们第1关心的就是自己的赔偿金什么时候能够发放,以及具体能够发放多少赔偿金,标准的话是按照劳动合同法当中的47条的规定,而发放的时间是在15日之内完成,一旦出现不予发放的情况,可以投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满怎么办?
      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不满怎么办?如果对于仲裁的裁决不服的话,必须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们国家目前规定的,如果对于仲裁裁决......


·一、未婚小孩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未婚小孩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
      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一、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多少年?盗墓文物违法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个别情节比较严重的盗掘行为,所对应的刑......


·患有色弱可以考驾照吗2023
      患有色弱可以考驾照吗色弱是不可以考驾照的,在考驾照之前都有一个眼部功能检查,其中就包括视力和色觉,如果有色弱的情况是不被允许的。色弱是性染色......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在解除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就会终止,但此时解除劳动合同就有可能需要单位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的情况,当然现实......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时间为短期一年或者三年,长期为五年或十年。签订短期合同的,若是想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需要......


·伤残司法鉴定标准如何?
      在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因为一些交通事故或者工伤事故而受伤,我国2017年伤残司法鉴定标准出台后,国家对于伤残的赔偿金额规定也会根据伤残的不同等级而改......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
      现在很多在城市中工作的人都会先在所在城市租房住,出于对于租房者安全问题的考虑,以及保障租房者和出租房屋者的共同利益,您在租房时一定要选择正规......


·羁束裁量权是什么?
      羁束裁量权是什么?一、羁束裁量权是什么?羁束裁量权是指在行使过程中,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


·死刑缓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
      死刑缓刑是不是就不用死了?缓期内没有故意犯罪不会执行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只有在二年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


·如何举行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
      如何举行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一、如何举行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受理申请,并组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