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一、离婚房产是按揭的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贷款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
  
  ①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②《离婚证》;
  
  ③双方《身份证》;
  
  ④原房屋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2)过户流程
  
  双方共同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公证处办析产公证(有离婚判决书无需)→交易中心办转绘→房管局办免契税申请→办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取证。
  
  2、贷款未还清,离婚房产过户:
  
  (1)过户资料:同上。
  
  (2)过户步骤:
  
  ①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方法同上。
  
  ②到银行办理贷款权利(义务)人变更手续。
  
  二、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
  
  1、 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 是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但由于转按揭手续非常麻烦,目前多数银行已经停办此项业务。为此,银行给出两种建议,其一即通过正常买卖流程过户,重新缴纳契税、评估担保费用;其二是到公证处办理房产公证后,一方继续使用原按揭人的银行卡缴纳贷款。一般采纳第二种方式的居民较多。
  
  此外,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办理过户:一是若离婚协议上明确了房产归属和单方办理手续时,可以凭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身份证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单方办理归并手续;二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登记申请书、身份证及房屋产权处复印房证存根,才可办理单方房屋归并手续。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
  
  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离婚时,对于房产的分割处理,也是需要根据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认定,因为法律上规定了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是不可以分割的,按揭房产如果是属于一人的产权,那么也是不可以分割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规定是什么?签定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没写劳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该份合同可......


·一、遗嘱可以处置预期的财产吗?
      一、遗嘱可以处置预期的财产吗?对预期财产一般不可以立遗嘱,因为预期财产只是一种预测,可能是盈利也有可能是亏损,是不确定的。我国《民法典》规定,......


·主动离职要工资是合法的吗?
      主动离职要工资是合法的吗?合法的;员工主动申请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者的工资足额发放。若由此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


·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必须签字吗?
      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必须签字吗?一、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必须签字吗?单位领抚恤金所有继承人并不是必须签字,继承人不可以领取抚恤金,抚恤......


·辨认笔录是哪类证据2023
      辨认笔录是哪类证据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一、分子钱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分子钱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我国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能举证,且离婚时仍有剩余的,则可以视为共同财产要求离婚......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什么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建设用地规......


·离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犯法吗?
      有些男女双方离婚之后,男方就会赖账不给孩子抚养费。虽然离婚了,但是父子之间的血缘是不会断的,并且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也是不会就此断了的。那么男......


·立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
      自书遗嘱要有什么条件下才有效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
      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方法有哪些因为您都是知道的,签订合同是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不会被侵害的重要保障方式,当您真的遇到了合同中对方当事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