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婚内和别人生孩子重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婚内和别人生孩子重婚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构成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婚内出轨并有私生子的行为,并不是构成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是否触犯重婚罪,具体要看出轨方与小三在日常生活中是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是,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构成重婚罪。司法实践中,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首先应该到户籍所在地或者生育行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缴纳社会抚养费(有些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也可以接受委托作出征收决定),并保存好缴费的收据。缴费的数额一般按照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定比例征收,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确定,根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有所不同。社会抚养费原则上应该一次性缴纳,如果确有实际困难,可以书面申请分期缴纳。对于流动人口,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部门按照现居住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征收标准;生育行为发生时,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都没有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已经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被再次征收。缴费后,携带相关的材料和缴费证明,就可以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派出所户籍科)申请登记了。实际上,很多重婚案件当中,即便对方跟第三者没有生孩子也一样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私生子根本就不是判定重婚罪的核心标准。而且原配需要非常清醒的认识到第三者,如果不知情的话,也是受害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一、行政诉讼驳回起诉条件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


·持刀伤人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什么制定的?
      持刀伤人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持刀伤人轻伤鉴定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来制定的,如果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会受到行政处罚(治安处罚),并赔偿......


·离婚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经济补偿经济赔偿的条件是什么?(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具体说来,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
      如何通过贷款利率来计算贷款的利息在很多贷款中,其实当事人之间都会具体约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由此才能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贷款的利息,这在向银行申请......


·赠与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法律效力是怎样的一、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


·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如何解决
      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如何解决一、公司解散程序不合法补偿问题如何解决公司准备解散,应当提前30天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布,并出台合理合法的经济补偿......


·担保物权与用益物权有何区别
      (一)内容不同用益物权是以对标的物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用益物权人支配的是标的物的使用价值,权利人设立该权利的目的是获取物的使用价值,因而用......


·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
      一、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
      工伤认定后理赔是如何进行的1、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


·民警受到行政处罚的有什么影响?
      民警受到行政处罚的影响是什么?按照《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受到行政拘留,公务员一般不会被开除公职。所在单位要根据其行政拘留的原因和具体情节,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一般说来,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