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

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派出所的辨认笔录要求是必须是在主持人员的进行之下,而且在此之前的话不能够见到辩认的对象,这些辨认完毕之后才能够做出笔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0条中对辨认笔录的审查、认定与排除作出了详细的规定。辨认笔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辨认不是在侦查人员主持下进行的;辨认前使辨认人见到辨认对象的;辨认活动没有个别进行的;辨认对象没有混杂在具有类似特征的其他对象中,或者供辨认的对象数量不符合规定的;辨认中给辨认人明显暗示或者明显有指认嫌疑的;违反有关规定、不能确定辨认笔录真实性的其他情形。二、辨认笔录是证据的哪种?辨认笔录一直当做证据使用,但他属于法定证据形式的哪一种一直不明确。有人认为,被害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辨认笔录属于犯罪嫌疑人供述,证人的辨认笔录属于证言。新《刑事诉讼法》把辨认笔录规定为一种证据形式。1、根据辨认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人身辨认、照片辨认、物品辨认、场所辨认以及尸体辨认。2、根据辨认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一对一”辨认和混杂辨认。其中混杂辨认中又包括了对照片、物品的混杂辨认以及对嫌疑人的列队辨认。3、根据辨认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被害人辨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辨认以及证人辨认。4、根据辨认阶段的不同,可以分为侦查辨认和法庭辨认。辨认笔录,一般司法机关会聘由具有专业技能的第三方,来做司法鉴定,这也就回答了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要求是怎样的这个问题。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案件之后,需要结合其提供的资料,进行分析、判决,然后判断笔迹的真伪。在现实生活当中,对于我们国家所作出的辨识必须是符合规定之下做出的,否则的话它是不是能够作为一种证据所使用的,而且辨认笔录,他在制作过程当中的话,一定要保证辨认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通常都是在真实的情况之下所做出的辨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校园高利贷归哪个部门负责的?
      关于目前出现的很多高利息的校园贷,如果你们遇到了这样的校园贷千万不要上钩,有一些借贷的平台对于校园贷的审查不到位,有很多没有资格的贷款机构混......


·公司法大股东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实质上,任何公司的大股东都是享有绝对的话语优先权的,甚至大股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一票否决由其他股东做出来的相关决定。但是大股东的权力限制问题也......


·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是不是一定要最多?
      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是不是一定要最多?不一定要最多才能当法定代表人;是否持股和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一个......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
      果园及树苗地征地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的时候不仅仅会会遇到居民房屋拆迁,有的时候拆迁的地点还会是果园、农地以及鱼塘。与房屋拆迁不同,果园等地因为......


·勘验笔录范本是怎样的?
      勘验笔录范本是怎样的?勘验是为了写出勘验笔录,勘验笔录我国侦查案件和审判案件的重要用法之一,勘验笔录包含了现场和证人所描述的内容所以勘验笔......


·起诉离婚没有证据应该怎么办
      虽然说现如今我国各省市的离婚率都一时之间难以降下来,但是夫妻之间离婚的原因总结下来无外乎于那几种。有些情况下,可能双方当事人就是因为性格不合......


·侵权财产行为后果有哪些?
      侵权财产行为后果有哪些?一、侵权财产行为后果有哪些?根据《民法典》,侵权行为是指因行为人对因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和人身权,并造成损害的......


·海外并购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外并购后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海外并购的目的并购只是手段,而投资回报率或效益才是目的。企业在向海外扩展的过程中,要防止一种倾向,就是为......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
      成年人犯强奸罪能保释吗?一、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吗?成年人强奸罪能保释,需要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一般很难被批准。根据刑法规定,犯强奸罪的,......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1、建设依据简要说明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计划任务书和核准单位及批......


·房屋中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
      房屋中的他项权证是什么意思?随着经济的不断迅速的发展,人们对于生活也有了一定的改观,都希望自己可以有高品质的生活,有安定的生活,所以人民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