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什么时候适用终身监禁

在什么时候适用终身监禁
  
  一、在什么时候适用终身监禁
  
  主要是用于贪污犯罪的。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同时,凡决定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判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的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视情而定。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符合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裁判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二、终身监禁是主刑吗
  
  目前我国刑法中没有终生监禁这一处罚种类,而与终生监禁想适应的是无期徒刑,而无期徒刑是属于刑事处罚的主刑之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一种执行措施,不属于新设的刑种。主要针对那些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在对犯罪分子适用终身监禁的时候,要求必须满足规定的情形。按照规定仅仅是针对严重的贪污犯罪或者受贿犯罪,除此之外不能对其他犯罪的罪犯适用终身监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什么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


·2023年北京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北京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地块的位置和面积2、土地补偿费3、土地补偿费的支付4、集体土地征用及规划手续的办理5、相关手续的办理6、土地动......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土地补偿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时,用地单位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的款项。其实质是国家对农民集体在被征......


·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注意事项
      公司并购中的股权转让注意事项在公司并购活动中,股东的变更会引起股权的转让行为发生,由于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法律事项比较复杂,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并......


·派遣员工的工伤应该有谁承担责任
      派遣员工的工伤应该有谁承担责任?派遣员工的工伤一般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房屋赠与合同书如何写?范文是怎样的?
      房屋赠与合同书如何写?范文是怎样的?赠与合同书甲方(赠与人):_____(写明姓名、住址)住所:_____有效证件号码:_____乙方(受赠人):_____(写明......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最新解释是什么?
      国家赔偿法从广义上来说是国家权力活动造成的侵权行为,而要求国家自觉主动的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这对于国家行政机关来说也是属于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
      债权融资服务协议书有哪些内容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此时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债权融资服务协议。那么您知道债权融资服务协议......


·民事诉讼撤诉后再起诉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需要有新的证据或者是理由。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


·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才不批捕
      一、在什么情况下检察院才不批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