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仲裁裁决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

仲裁裁决申请时间是什么时候?超过15天不起诉的就生效了,再过10天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此时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执行申请书向被执行人所在区人民法院提出。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二、仲裁法的规定。1、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也就是说,在执行裁决过程中,发生了一方申请撤销裁决的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暂时停止执行,最后视裁决是否被撤销,再决定恢复执行还是终结执行。在实践中应当注意,一方申请撤销裁决,是中止执行的法定理由。一旦有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裁决,执行法院即应当裁定中止执行,而不是可以裁定中止执行。需要注意的是,中止执行的裁定,依法不准上诉,在裁定书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执行程序暂时停止2、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除上述中止执行的情况外,《民事诉讼法》第256条:关于中止执行的一般规定也适用于仲裁裁决的中止执行。这些情形包括:3、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申请执行是申请人的权利。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如果延期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应当尊重其意见,裁定中止执行。4、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将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提出执行异议。执行人员经审查认为执行异议确有理由的,为避免执行错误,应裁定中止执行。5、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等待继承期间,应中止执行。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后,继续进行执行程序。6、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作为—方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况,应暂时停止执行,等待它的权利义务承受人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综上所述,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中止执行的裁定决定书送达即生效,依法不准上诉,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应中止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店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
      开店入股合作协议怎么写开店入股合作协议甲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乙方:???,???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甲乙等......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违约怎么办?
      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是为了防止出现违约的情况,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违约的情况,不管是买房的还是卖房都出现过,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


·恭城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哪些?
      政府的信息公开对于民众来说是非常的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而且也能够让民众更好的监督政府的行为是否合法,但是各地的公开方式都不同......


·非法侵入住宅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公民的住宅都是属于私密的场所,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任何人若未经合法程序,而非法闯入公民的住宅,那么就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实践中,对此罪的认......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
      自然人吃野生动物判刑几年?吃野生动物不会判刑。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收购行为。......


·民法总则追诉时效新增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追诉时效新增的规定有哪些?针对民法通则的规定已经不再适用于已经变化了的社会形势,国家相关立法机关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进行了较大幅度的......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
      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恶意抢注商标是否有效?依据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中华......


·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
      许诺销售是否会侵犯专利权?许诺销售不一定会侵犯专利权,具体是否侵权,决定于许诺之前,是否已经获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根据《专利法》第11条发明和实......


·公司商标被个人抢注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商标被个人抢注了应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


·笔迹鉴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来承担?
      笔迹鉴定鉴定人出庭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由申请人来承担的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


·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夫妻房屋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