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分子行贿2023万会坐牢吗?

一、 犯罪分子行贿2000万会坐牢吗?
  
  会坐牢,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行贿的犯罪事实应当根据行贿的行为来判决,法律上需要结合犯罪嫌疑人在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时,是否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况,只要存在获得了非法利益才可以认定为行贿罪,否则是不会构成行贿的犯罪事实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财产转移认定时间有多久离婚时
      离婚财产转移认定时间有多久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
      公司法人可以当财务负责人吗?不管公司规模大小,都会有一个法定代表人,其对外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在一些小公司中,法定代表人身兼数职,既是公司的......


·离婚协议赔偿法律效应是否受保护
      一、离婚协议赔偿法律效应是否受保护?离婚协议赔偿的法律效应是受保护的,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书出版合同要注意哪些?
      书出版合同要注意哪些?书出版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1、一份目的为在中国大陆出版简体中文纸书的合同,100%地包含了翻译、繁体、电子版权、影视改编等各......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
      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解除买卖合同返还货物的要求是否合理这个问题是需要根据解除买卖合同的原因分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权抵押怎么办理?一、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业务的程序是什么?1、申请。土地权利人按照资料要求提出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2、受......


·国家赔偿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难免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给公民带来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害,法律也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


·车修好了能否告肇事车逃逸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


·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
      编号:EMT_____号  日期:____年__月__日于____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中日两国人民友谊,中国××......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回欠款找其继承人索要。债务人死亡后去法院起诉怎样确定被告(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预售商品房满足的条件有哪些房地产预售有别于一般的房屋买卖,是指在商品房还没完全建好的情况下,即对外销售。在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