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对于结婚要彩礼钱合法么?

一、对于结婚要彩礼钱合法么?女方要彩礼这种情形是属于合法的;但我国法律并未对彩礼数额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解除婚约时主张索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二、不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一般不予返还,无论是理论上、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司法实践上还是风俗习惯上,认识是一致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男女双方同居生活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双方的“婚姻”生活因生育子女,而更加牢固,因生育子女而更能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家庭。如果双方解除这种所谓的“婚姻”关系,将会给女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因此,确定这种情况下彩礼不再返还。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一方面接受的彩礼已经在共同生活中花费掉,其权利的客体已经不存在,属于返还不能;另一方面彩礼用于共同生活,事实上已经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也不应当返还。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综合上面所说的,结婚时对于女方是可以提出男方给予彩礼的要求,同时这种做法也是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只要在不伤害到双方的情况之下,一般这种情形都是可以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好的,但如果因给彩礼而给男方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这种情形是可以要求退还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
      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一、公司乱扣工资没签合同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吗?是可以的;(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辞职时......


·对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理解
      对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理解对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理解我国民事案件“不告不理”是指未经当事人起诉的民事案件,法院不得受理和审判的诉讼原则。......


·一、犯重婚罪有什么后果?
      一、犯重婚罪有什么后果?1、刑事处罚:犯重婚罪的,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民事处罚: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


·一、婚外情有了孩子能构成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有了孩子能构成重婚罪吗?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必须是在无离婚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的。如无与他人结婚,单纯是婚外情,不隶属重婚罪。......


·提前退租可以要回押金吗?
      提前退租可以要回押金吗?在实际租房的时候,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交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个押金起的是保证金的性质。但实践中,要是承租人尚未到租房期......


·在我国合法夫妻的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认定为双方的共同
      在我国合法夫妻的当事人双方的财产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的我国的相关法律有所规定,双方只要持有结婚证或进行约定即可。对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所保护。下......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
      一场交通事故发生了,交警在处理问题时,就要对双方的责任作出判定。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时间是多久。无论对于大小型事故甚者是逃逸事故,出具......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程序是什么?(1)申请变更登记。属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土地使用年限40年到期后怎么办?40年产权年限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说房屋土地使用年限40年。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


·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吗?
      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吗?一、驾驶员开车玩手机处罚吗?开车打电话,被处罚记2分,罚款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时间限制?
      两个人相约白头到老,但现实生活往往不那么如意,夫妻双方有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或无法继续一起生活,因此便会选择离婚,俗话说,好聚好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