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怎么办

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怎么办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如协商不了,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但要考虑到赠与的目的性和正当性,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利益);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购置的房产可按共有财产处理,或折价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对于企业可以进行拆价,或归一方所有,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或折成股份,按股份形式经营,分配利润;也可进行拍卖、变卖等方式进行处理,分配利益。二、婚姻认定。按照《婚姻法》上的定义,事实婚姻是指男女违反结婚程序而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群众也公认他们是夫妻的。也就是说,事实婚姻的成立有三个构成要件:一是以夫妻名义;二是公开同居生活;三是群众也认为其是夫妻。关于第一个要件,双方须以夫妻相称,这一点可以根据同居双方的供述认定。但是,由于大多数当事人在事发后都拒绝承认这一点,所以只能间接地来证明。如双方居住的地方有无表征其是夫妻的证据,包括房内有无“喜”字、有无双方喜庆的请柬、有无夫妻共同生活必需的用品;双方对外是否以夫妻相称、对外人称其为夫妻是否加以阻止或纠正。对于第二个要件“公开同居生活”,首先,这种同居必须是公开的,即双方对此是毫不掩饰的,双方的事实婚姻关系须有形式上的完整性,即具有对外的公示性,若是秘密的,则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最多只能认定是通奸,而通奸在法律上是不被认为重婚的。关于“同居生活”,则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因为正是由于双方所构成的是一种“婚姻关系”,所以这种同居必须是和夫妻的共同生活具有完全的同一性或者适格性,包含夫妻生活的实质内容:(1)双方须有同居生活的事实,而且这种同居须是长期的、稳定的,若是短暂的、随时可以结束这种关系的同居,则不能认为是事实婚姻;(2)双方须有夫妻关系的实质内容,如双方相互间以夫妻身份相对待,具有共同的财产,双方相互扶助,相互扶养,具有稳定的两性关系,具有共同的经济生活,具有共同的社会生活等等。可以说,上述内容是认定“事实婚姻”的实质性要件。我国的法律规定,如发现这类违法人员时,对这类重婚人员进行处罚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是拘役。还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婚姻受害人员,这类受害人员离婚时,相关的司法机关和民政部门予以同意,解除这类人员的婚姻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结婚一年孩子不是自己的彩礼能退吗?
      一、结婚一年孩子不是自己的彩礼能退吗?1、结婚一年有孩子并不是离婚彩礼退还的条件,男女结婚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或者造成给付方生产困难的,给付方......


·婚前或婚后财产公证的办理
      办理财产公正首先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个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夫妻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3)双方已......


·我国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我国刑法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


·法律规定遗嘱有什么特征
      遗嘱有什么特征(一)遗嘱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的一种。因此关于法律行为的共同规定适用于遗嘱,如遗嘱人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和内......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务是怎么清偿的?
      合伙企业解散后债务是怎么清偿的?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是什么?
      诉讼保全申请标的额是什么一、诉讼保全申请标的是什么诉讼保全申请标的是指你诉讼的争议额度。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


·大家都知道
      您都知道,对于醉后驾车交通部门都是严查严惩严办的。因为醉后驾车发生事故的案件越来越多,严重影响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醉驾发生事故之后,肇事者......


·从化醉驾具体构成哪些犯罪
      从化醉驾具体构成哪些犯罪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疫情期间单位可以降薪多少
      1、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采取回复邮件、微信回复等方式,同时将相关回复内容留存。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2、企业停工停产......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
      房地产企业融资限制政策是什么无论是什么样的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有可能遇到资金确定的情况,这个时候很多企业都会选择融资,房地产企业随着自......


·三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如何申请赔偿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