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行贿8万元怎么处理?

一、单位行贿8万元怎么处理?
  
  应当对单位法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三百九十条之一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单位行贿也是行贿罪的一种类型,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当首先对单位的涉案人员进行认定,特别是在单位存在相关行贿行为的情况下,是需要追究法人代表的法律责任的,法人在涉及到相关法律责任时是需要承担法律后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
      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怎样定性?犯罪分子存在诽谤罪的定性方法是:(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


·公司注册费用有哪些
      公司注册费用有哪些2014年3月,我国《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新的公司法中降低了注册公司的门槛,也简化了公司注册的步骤,以此鼓励年轻人创业。大部分......


·关于现金受贿证据怎样搜集
      贪污受贿主要是针对国家公职人员来说的。如果我国的公职人员不对自己进行约束,大肆的贪污受贿,可想我们的国家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国的政府会带给人民......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委托代理合同管辖法院如何确定?经常遇到有朋友提出对委托代理合同管辖属于哪里的问题?看到的解答也形形色色并不统一,有朋友说是属于当地工商局管辖......


·网络诈骗定罪证据有些什么?
      网络诈骗定罪证据有些什么?当今社会最不缺乏的就是不法分子,不法分子无孔不入,特别是现代的网络诈骗案发生的几率急剧上升,我们首先应该提高警惕防......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家暴离婚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民法典》中有关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一)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质量主要责任人承担的责任分为哪几个阶段在工程建设中,施工单位一般会有直接责任人。过程中,工程出了任何问题,直接责任人都需要负主要的责任。......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
      一、继父母子女关系可解除的法定情形有哪些由于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的效力有所不同,因此这种关系是否能够解除,应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区分......


·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
      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一、对于猝死办公室算不算工伤?工作时间猝死,视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


·债权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债权债务纠纷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


·审查起诉阶段给了权利告知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审查起诉阶段给了权利告知书的内容是什么?1.如实供述获得从宽处理的权利在接受讯问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获得从宽处理。2.辩护及获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