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没批捕走直诉的案件是否合法?

一、没批捕走直诉的案件是否合法?没批捕走直诉的案件是合法的,大部分的案件不存在着,紧急淘宝状况是可以不批准逮捕的。直诉案件是指案件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或公安机关认为情节轻微而采取取保候审,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直诉的特点就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要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或决定起诉,或不起诉。直诉案件一般为轻微案件,故若能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与被害人达成谅解,一般可以不被起诉或可以获得检察机关从轻量刑的量刑建议。公安机关在侦察完毕后,直接向检察院提交起诉意见书,同时将案卷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由后者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1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二、直诉案件分两种:1、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检察机关审查之后认为没有逮捕必要决定不予逮捕,进而移送起诉;2、公、检两机关经过事先充分的协调与协商,联合制定规范性文件,遇到符合直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不经提请批捕程序而直接将其移送起诉。例如危险驾驶案件一般适用直诉。根据《刑事诉讼法》159、160、161条规定,在案件侦查终结前,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律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在侦查机关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时,还要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批准逮捕这个问题的话,您都是非常的敏感的,认为一个人只要被批准逮捕了,那么就说明他肯定是存在着犯罪行为,但并不是一样的,这里的批准逮捕仅仅是公安机关在具体的活动调查过程当中所采取的一种手段,比如说有一些人员可能会有逃跑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质保期重新起算时间是什么?
      工程质保期重新起算时间是什么?对于工程质量的管理和监督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非常重视,因为在实践中我国也出现过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造成了严重的人员......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费赔偿包括哪些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费赔偿包括哪些随着医疗事故的频繁发生,我们在总结医疗事故发生原因的同时,也应该做好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根据2016年医疗事故......


·数罪并罚怎么罚 数罪并罚有什么原则
      数罪并罚怎么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2002年12月1日)前言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


·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成什么罪?
      近年来,新闻报道中时常出现校园暴力案件的介绍,这说明我国的法制教育还有待加强。那么,就法律层面而言,在这些暴力案件中,刀砍老师后被群殴死亡构......


·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
      在人民法律关于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会遇到有关法律规定释义争议问题,道路交通案件也不例外,为了更好的解决这种问题,司法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审......


·什么是一般侵权条款,一般侵权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什么是一般侵权条款,一般侵权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例如......


·职务侵占子女的账户会查吗
      视情况而定:一、如果发现有转移赃款或是财物的行为,则会调查有关款物的去向,在这种情况下,会查子女的账户;二、在没有犯罪嫌疑人转移财产的线索前......


·民事保全财产涉及刑事了怎么处理
      民事保全财产涉及刑事了怎么处理?民事保全财产涉及刑事犯罪的,民事法院应该把犯罪嫌疑线索、材料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查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什么条件下可以起诉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一方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按照我国法律中的规定......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
      拖欠工资争议的时效为多久1、工资争议有时效限制。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