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玩忽职守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00万的判罚是什么?

玩忽职守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00万的判罚是什么?玩忽职守造成间接经济损失300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徇私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玩忽职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玩忽职守行为一般表现为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履行个人的职责,而导致经济财产受到损失,相关情况的判决是基于实际的涉案金额大小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来判决的,司法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对犯罪事实进行处理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解除赔偿标准是什么?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


·父母在在女婚后部分出资所购买房屋属于子女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


·行政不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不作为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目前法院受理行政不作为诉讼案件的依据来源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4项、第5项、第6项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
      一、全险交通事故误工费给赔吗?误工费保险公司能理赔,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


·未成年人由于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以及民事能力
      未成年人由于缺乏独立的生活能力以及民事能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往往需要予以监护人的监护直至其成年。监护人也需要担任起一......


·抢方向盘致死判刑标准是什么
      抢方向盘致死判刑标准是什么?该行为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算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怎么结算?公司提出辞退员工是需要在三天之内结算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


·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偷税漏税150万的处罚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


·预告登记费是谁缴纳?
      我们购买商品房后,要办理很多手续,和银行、房产管理中心都有打交道。其中有一项是购房人到房管局办理预告登记,这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相对于契税......


·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有关系吗?
      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有关系吗?公司偷税漏税跟会计一般情况下有关系,偷税漏税公司财务不构成犯罪的,公司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公司直接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主要有哪些?一、什么是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当事人自愿把劳动争议提交法定第三者处理,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