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诉讼法中诉讼中止适用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二、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
  
  (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在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其实都是可能出现中止审理的情况。当然了,不同的诉讼法中规定了,不同诉讼类型的案件中止需要符合的情形不同。比如,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导致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包括自诉人、被告人得了精神病或者身患其他严重疾病;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什么?盗窃爆炸物罪既遂量刑规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盗窃......


·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威力体现在哪里?
      行政处罚程序最后一各阶段就是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是行政处罚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否则行政机关先前所作出的处罚决定就不会有法律效力......


·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战略是企业在全面考虑发展战略、竞争状况、管理能力、资源配置等多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由公司管理层确定的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控制......


·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
      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一、属于三级医疗事故的是包括哪些1、不完全失语并伴有失用、失写、失读、失认之一者,同时有神经系统客观检查阳性所......


·申请证人作证在什么时候提出
      申请证人作证在什么时候提出当事人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时间要求不再适用《民诉证据规则》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十日”,而变为“举证期限届满前......


·怎么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律师?
      怎么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律师?一、怎么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律师?想成为知识产权律师的前提,必须是一名律师。若想成为律师必须先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


·公司法担保决议有哪些
      公司法担保决议有哪些涵义?一般公司要贷款扩大经营规模,会找其他公司作为担保人,那么担保公司的股东会进行大会决议,如果情况特殊,可以不用开会决......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
      注册商标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享有使用某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的专用权,这个品牌名称和品牌标志受......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能反悔吗
      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分配做出协商,然后将协商好的内容一并写在离婚协议书当汇中。那么协议离婚财产分配后是否能反悔呢?关于......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
      为什么要及时办理商标信息变更倘若有他人申请贵公司商标三年停止使用而对贵公司商标提出撤消申请,商标局所有相关的商标文件都会通过商标注册证书上的......


·租房协议是怎样的,最新租房协议范本
      外出打工、学习的,为满足自己的住房需求,一般会选择进行租房。在与出租人协商一致之后,通常也是需要签订书面的租房协议的。那么这个租房协议的内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