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出售房产隐名股东参加决议吗?

公司出售房产隐名股东参加决议吗?隐名股东不可以参加公司的股东会议,没有表决权,但可以受委托以受托人名义参加并表决。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隐名投资是指投资人实际认购了出资,但是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股票(仅指记名股票)、出资证明书和工商登记等却显示他人为股东的一种投资方式,在这种投资方式中,实际出资并享有投资收益的人被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投资人"或者"隐名股东",而被个投资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资者则可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二、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1)显名股东,是指在公司隐名投资过程中,约定将隐名股东的出资以自己名义经营事业的一方当事人。对于显名股东的资格要求,要符合中国相关法律关于公司投资主体的规定。如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港澳台同胞作为投资主体的限制性规定。从现有的审判案例来看,显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为公司;可以为单独的自然人,也可以为多个自然人。(2)隐名股东是在隐名股东合同中,与显名股东相对应的实际出资方。从对现有案例的统计可见隐名股东资格不受过多限制,隐名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可以是商人,也可以是非商人。隐名股东合同只能由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如数个隐名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显名营业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数个显名营业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隐名投资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合同。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在公司运营的过程中因为隐名股东的特性,所以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进行负责的,但是也有一些隐名股东会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同时隐名股东承担出资的义务,那么显名股东也是承担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租房先网签再备案可以吗?
      租房先网签再备案可以吗网签房屋租赁备案可以有效避免房东一房多租的行为,也能对租客的一些行为做约束,保护房东的利益不受侵犯。规范房屋出租管......


·酒驾会有怎样的处罚,严重吗
      酒驾会有怎样的处罚,严重吗?酒驾行为在我国是受到严厉打击的,而一旦发现机动车驾驶者具有酒驾行为的话,那就需要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不过在有酒驾......


·我国法律规定什么是公募公司债券?
      什么是公募公司债券?公募债券是私募债券的对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债券。公募债券可以通过中介机构包销或代销。包销是指由承销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将......


·一、夫妻赌博债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赌博债务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夫妻赌博债务应当是属于共同债务,若是办理离婚应当有双方共同偿还。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


·离婚后还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
      离婚后还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一、离婚后还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吗?离婚后不可以判决婚姻无效,已经离婚了就不再具有婚姻关系,所以是不能再向法院请求判......


·纪委尚未结案关押看守所最长拘留多久?
      一、纪委尚未结案关押看守所最长拘留多久?纪委尚未结案关押看守所最长拘留37天。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若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


·单位辞退员工下一年失业金标准是多少
      一、单位辞退员工下一年失业金标准是多少?各地规定的失业金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会罚款吗?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会罚款吗?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一般不存在罚款的说法,但公司不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依法有权向劳动争议......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
      人失踪了起诉离婚可以吗?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失踪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后,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经减刑后是怎样的
      有些罪犯因为放了重大刑事案件而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收监之后认错态度十分的端正,而且在服役期间表现十分良好或者是立功的话是可以获得减刑的,那么......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
      一、离婚诉讼怎么分割财产?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时需要遵守以下的原则: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