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结婚之前怀孕算是重婚吗?

结婚之前怀孕算是重婚吗?婚外怀孕这种行为显然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在未与配偶解除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而出轨婚外异性至怀孕,如果仅仅是怀孕而未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但如果是在与配偶未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与婚外异性结婚,或者虽然没有结婚但是对外以夫妻宣称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无论怀孕与否都构成重婚罪,反之则属于婚内出轨等应当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或婚外恋行为。重婚主要指同时拥有两段以及两段以上婚姻。法律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则为重婚。重婚从社会舆论角度讲是不被认可的,从法律角度讲也是不被允许的。我国婚姻法对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无过错方亦能提起诉讼追究重婚者刑事责任。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区别方式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居住。俗称为姘居。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修正后的婚姻法为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而新增加的禁止性规定。在适用这一禁止性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重婚的区别。重婚系是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那些应由道德规范调整的通奸、婚外恋等行为相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属于婚姻法禁止的违法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3、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民事法律后果。婚姻法不但在总则中明令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且还在其他章节的相关条文中规定了这一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在偏远地区也是存在违反一夫一妻制度的行为发生,随着时间和道德水平的不断发展,我国的婚姻法也是规定了现阶段所有的夫妻都是要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如果说发现了对方有重婚的行为后也是可以及时的搜集相关证据,然后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转账支票有效期是多久
      转账支票有效期是多久?在支票的分类当中包括了记名支票、不记名支票以及转账支票等等,法律规定支票都是有一定期限的。那么对于其中的转账支票来讲,......


·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对涉嫌行贿或共同职务犯罪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


·离婚财产纠纷问题怎么解决
      ?现代社会,离婚不再被其他人看不起,性格不合或者有其他原因就可以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包括诉讼离婚与协议离婚,不管是哪种形式的离婚,在......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在拆迁诉讼前能做哪些调查工作?  1.调查征收项目前置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2.审查征收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合法性事宜 ......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各地政府都需要根据本省实际,制定适宜于本省的征地补偿标准。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我们可以知道,若现行的法律规范已经不足以达到安抚民心、维护......


·公司引进新股东税务费用有哪些?
      公司引进新股东税务费用有哪些?需要交纳个税和印花税等,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转让非货币性资产的......


·债权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案件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债权人主张诉讼时效中断案件的举证责任有哪些?诉讼时效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债权人应证明其在诉讼期间内向债务人主张过债权的事实。《民......


·一般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怎么处罚的?违法运用资金罪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
      遗赠扶养协议在哪里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


·董事会决议应该怎样写以及范本是怎样的?
      董事会决议应该怎样写以及范本是怎样的?在实际中,当公司有事项需要审议的时候,就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然后,按照相应的法律或规定的章程表决进行决......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表公司证明包括哪些材料(一)《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