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担保法浮动抵押财团抵押

担保法浮动抵押财团抵押 一、什么是浮动抵押
  浮动抵押是融资担保的一种方式,指的是债务人以其现有的或者将来取得的全部或者某一部分财产为债权人设定的一种担保物权。一旦债务人破产,违约或者进行清算,其时债务人的资产便固定化,成为债权人可以接管或者处分的担保物。但是在此之前,在日常业务中,浮动抵押的资产始终是不确定的,其数量和价值时增时减,其形式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中,这是浮动抵押有别于一般物权担保的一大特点。
  浮动抵押制度起源于英国,被英、美等国家所采用,某些大陆法系国家,如日本,也建立了类似的制度。
   二、什么是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是将企业现有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其他权利视为一个整体,于其上成立抵押权。它的标的不是某一个物,也不同于共同抵押。企业财团是由众多具体财产构成的财产的集合体,这个集合体有其独立的、特殊的价值,往往高于各个财产单独价值的总和。因而,以财团为标的,往往比单独于各个财产上分别设定抵押的效益更好,这也是财团抵押的优势所在。担保法第34条第2款在规定抵押物的范围时,规定多项财产可以一并抵押。这可以认为在我国担保法上没有排除设定财团抵押。
   三、担保法浮动抵押财团抵押
  财团抵押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创制的以企业特定的集合财产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浮动抵押是英美法系国家创制的以企业可自由流转的集合财产为抵押的一种担保制度,两者都是以企业集合财产设立的抵押制度,却存不同特征,各有利弊.在我国担保体系中,财团抵押与浮动抵押均有其存在的价值,我国的企业担保制度应包括企业财团抵押制度和股份公司浮动抵押制度两种。前者适用于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整体财产抵押;后者仅适用于为股份公司债提供担保。具体说来,应分别制定《企业财团抵押法》和《股份公司浮动抵押法》。1995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以抵押标的种类和公示方式的不同为标准,将《民法通则》第89条第(三)项规定的广义抵押分解为普通抵押、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三类,并对最高额抵押问题作了原则性规定。这说明,我国民事立法向着科学、规范和可操作性的方向大大地迈进了一步。但作为一部民事特别法,对现实经济生活中广泛采用的企业整体财产担保问题未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大缺憾。
  以上是关于担保法浮动抵押财团抵押分别是什么是解答,财团抵押并不是企业的全部财产作为抵押,而是标的特定性的物和权利的总体,性质上可以看做是不动产,这部分不动产一旦成为了财团组成部分是不能转让或者处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
      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一、产生债务纠纷去哪里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
      企业征地员工如何安排补偿?实践中,有的地方制定的关于停产停业损失的规定中包含了对员工的安置费用。但如果是直接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还应按照依据《......


·刑事案件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一、刑事案件中回避的情形都有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工厂搬迁员工有补偿吗?
      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的:1、工厂搬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2、因工厂搬迁......


·在我国汽车划痕险几年会不让买
      其实在驾车的过程当中一般都是那些驾车时间较长的这部分老司机,在处理相关事故的时候会比较有经验,有一部分人也是买车可能过了两三年以后,自己的车......


·微信给别人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
      微信给别人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刑诉法发还物品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检法机关人员虽然在办案的时候是享有相关的权利的,但是在办的过程当中,公检法机关的所有权力都受刑诉法的约定,而且也不能因此使公民的基本利益遭......


·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
      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对于房产签完离婚协议后另立遗嘱哪个有效的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只有离婚之后才......


·我国有部分的省市结合本省的实际状况规定的一些有利
      我国有部分的省市结合本省的实际状况规定的一些有利于杜绝醉驾的规章制度还是比较值得借鉴学习的,比如说现在我国经济发展特别快速的浙江,属于我国经......


·一、民营企业职工工伤工资待遇怎么算?
      一、民营企业职工工伤工资待遇怎么算?民营企业职工工伤工资待遇包括由单位支付治疗需要的费用以及耽误工作的赔偿等,在停止工作的期间还可以拿到原本......


·上门打架负什么法律责任?
      上门打架负什么法律责任上门打架负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这两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是否需要的话是主要看它所造成的危害的后果,如果说经过法医方面的鉴定已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