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暂予监外执行都有哪几种

暂予监外执行都有哪几种
  
  一、监外执行都有哪几种
  
  1.患有属于《暂予监外执行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二、哪些情况下对需要收监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 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收监执行建议书后十五日内,作出收监执行的决定:
  
  (一)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两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保外就医期间不按规定提交病情复查情况,经警告拒不改正的;
  
  (六)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刑期未满的;
  
  (七)保证人丧失保证条件或者因不履行义务被取消保证人资格,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新的保证人的;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收监执行决定书,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主刑被依法判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罪犯,当然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情形。由此可见,并非所有罪犯都可以被暂予监外执行。而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同样也是会计入服刑期。若是罪犯本身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但却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那么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将违建的房屋出租,该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根据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


·商业秘密许可使用的定义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在一定条件下将其所拥有的商业秘密许可他人使用并得到一定收益。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实质上是权利人在保留该商业秘......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
      一、建设工程发包方不验收怎么办?承包方应该学会利用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维护自身的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


·什么情况下女方可以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中仅仅对男方起诉离婚作出了一定的限制,并且也只有在女方怀孕或者哺乳期内,才会有限制。而对于女方起诉离婚,其实是没有限制的。那通常在什......


·用人单位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是什么?
      人生在世,就是为了混一口饭吃。工作就是那一口饭,每个人要在社会上生存下去就一定要去工作,起码能够养活自己。但是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找到最适合自己......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二手房交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二手房交易中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房屋产权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几个共有人,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
      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一、旅游合同只交钱没签字生效吗合同生效。《民法典》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
      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一、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房产是共同财产吗?老人立遗嘱房子给儿子不给儿媳妇的话房产不......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吗?解除合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只有除斥期间。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合同解除权。除斥期间具有如下特点:1、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