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赔偿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有交强险赔偿哪些?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二、交强险的理赔程序交强险申请理赔如涉及第三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先联系120急救电话(如有人身伤亡),可拨打122交警电话,并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报案,配合保险公司查勘现场,可以根据情况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或垫付抢救费。保险公司应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的1天以内,书面告知需要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自收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付保险金。交强险根据其保险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可以对造成的损害情况进行赔偿,但相关情况是有限额的范围规定的,如果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范围的,那么就只能由第三方商业保险来进行合法的赔偿处理,具体情况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还可以起诉吗?
      一、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还能起诉吗?‘要看具体案情,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赔偿标准和范围
      公司申请破产员工赔偿标准和范围因为市场风险和决策的失误,很多公司也会濒临破产的风险,再加上经济危机的到来,苦苦支撑的一些公司只能申请破产保全......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
      关于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包括哪些施工内容?钢结构的建筑工程在房屋建筑、桥梁修建、公路即铁路的修建中是十分常见的,在钢结构工程完工后是需要......


·减刑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减刑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其目的是为了鼓励服刑罪犯积极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法律对减刑的申请和批准程序有十分严格的规定,服刑犯人若想早日出狱......


·最新刑法生产假药判刑多久?
      1、《刑法》条文: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


·离婚房子过户孩子利弊分别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结婚以后如果已经有孩子的话,那么由于受到孩子的牵扯,所以实际上夫妻之间的有些责任和义务都是牵绊一生的。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都想要把......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
      在证据中如何认定视听资料的效力在法律上办案是讲求证据的,证据有很多分类,在证据的法定分类中有一种是视听资料,也就是说对一些录音类型的证据资料......


·什么是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具有四个特征:        1......


·单方解除合同可以约定吗?
      单方解除合同可以约定吗?单方解除合同可以约定,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单方解除权可以约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被另一半转移了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被另一半转移了怎么办?起诉离婚期间共同财产被另一半转移了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在离婚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申诉期限应当如何进行理解?当代社会,申诉在我国是一种当事人寻求救济的途径,当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很多人并不太了解申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