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形式如何《劳动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但是没有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不是不能成立或者是无效呢?应该看到的是,首先,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产物。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够成立劳动合同,而书面形式只是作为成立劳动合同的证据存在,证明双方当事人订立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条款内容,分为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法》中明文规定必须要有的内容,至于约定条款,则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的,比如双方可以格外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但是要注意,在约定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时候,一定不能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否则会导致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职工哺乳期上班有什么待遇
      女职工在哺乳期可以享受哪些待遇第一,用人单位对于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第二,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对醉酒驾驶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职场上奋战的工作族免不了要为了接待客户而喝酒,而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司机都知道喝完酒之后找代驾帮忙开车是最好的选择。但也有的司机喝了大量的酒也......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罚款是多少?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处罚款是多少?您都知道,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人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但是这种转让是有前提条件的,......


·按揭房加子女名是否可以?
      按揭房加子女名是否可以?按揭房加子女名是可以的,需要加子女或父母名字的,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


·一、肇事逃逸被放出来之后还可以考取驾驶证吗?
      一、肇事逃逸被放出来之后还可以考取驾驶证吗?肇事逃逸被放出来之后也不可以再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结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


·多久可以要求派出所做司法鉴定
      我国公安机关是主要的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必然会涉及鉴定、核实证据,所以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是具有鉴定权的。在我们的生活中,处理一般案件的......


·打架不构成轻伤派出所怎么处理?
      平时我们都可能会因为小事就与对方发生肢体上的打斗,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打架都会产生需要派出所介入处理的严重情况的,而一般派出所插手调解的打架事件......


·第三者责任险险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
      第三者责任险险误工费赔偿需要提供什么由保险公司对车险理赔误工费进行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对于误工费的确定和计算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的,所以,受......


·故意伤害罪拘役多长时间?
      故意伤害罪拘役多长时间?故意伤害罪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


·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什么 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
      法院驳回起诉的情形包括什么裁定驳回起诉的情形: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