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欺诈合同能否进行变更?

欺诈合同能否进行变更按照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是无法律效力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有欺诈行为的合同怎样处理?欺诈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3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为无效的民事行为。”198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新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也重申:“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在欺诈合同中,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1、到县市的违章建筑管理办公室申请老房屋补办证件,违建办核查后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的事实房屋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


·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况下,醉驾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1、醉酒驾驶自行车、电动车;2、驾驶人年龄不满16周岁;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驾驶......


·支付代通知金还需投保险吗?
      支付代通知金还需投保险吗这种情况是要跟公司协商解决的,如果之前没有签署任何协议的话,你就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是用人......


·民事诉讼上诉改判几率大么?
      民事诉讼上诉改判几率大么?二审改判与否是不能做出推测的。因为在进行判断的时候,是不可以单纯的通过一个数字来进行说明的,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


·应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应该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1、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应从家庭抓起。培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一个和睦的家庭,父母教育......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补偿有哪些规定?1、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不需用人单位的批准。2、如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立即辞职。3、如单......


·妻子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一、妻子婚内出轨财产如何分配?  如果婚内有出轨行为在财产分配上法院是偏向于无过错一方。但如果是女方出轨的话,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也会根据具......


·信用卡盗刷银监会处理吗
      信用卡盗刷银监会处理吗?信用卡盗刷案件不是银监会处理的,盗刷信用卡涉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该到公安机关报案。《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赔偿多少费用具体起诉离婚能够赔偿多少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可以要求的赔偿包括:物......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
      二手毛坯房购买注意事项是什么1、在选择毛坯二手房的时候要和周边的房产价格做个比较,因为毛坯二手房也是属于二手房,价格应该比同个区域、同个档次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兼职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兼职算工伤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学生兼职算工伤,但前提也必须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当中所规定的工伤的范围,比如说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