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特征2023

侵占罪有哪些法律特征1、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2、侵占罪是典型的“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本条是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中惟一没有例外,只能由受害人或依刑法第98条的规定由其近亲属告诉的犯罪。3、表现形式为“合法持有 非法侵吞”,行为人将自己业已合法持有的他人财物归为己有,并且拒不交出,所以,侵占罪的既遂一般以拒不交出为条件。?二、侵占罪公安机关可以立案吗侵占罪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是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进行立案审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根据本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一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案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件、虐待案件、侵占案件;二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有证据证明,主要是指被害人能够提供被告人的身份,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该被告人对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三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侵占罪是刑法所有自诉案件中唯一一个绝对亲告罪,因此,任何情况下公安机关对此没有管辖权,不能立案,如果立案,发现属于侵占罪后,应当撤销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通常,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
      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一、直系亲属继承房产需要交契税吗?直系亲属继承房产不需要交契税,直系亲属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


·侵权与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工伤保险待遇的取得是依据其被告在单位辛勤工作了那么多年,并且每年都交纳了相关的保险费用,履行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故当被告因工去世时,用人......


·网站建设合同工期是如何规定的?
      网站建设合同工期是如何规定的?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少有能力的人都致力于开发网站。若网站建立不符合规定,将会给不法分子带来实施犯罪行为的机会......


·如果公民的人身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那么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做
      如果公民的人身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那么此时可以要求侵权人做出一定的赔偿,也就是可以向侵权人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追偿。但必须要在一定的期限内进......


·一、工人因为工伤毁容怎么赔偿?
      一、工人因为工伤毁容怎么赔偿?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至于能否被评残具体视劳动者面部疤痕的严重程度。员工工伤,造成脸......


·公司法关于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一、公司法关于公司转让的流程是什么?股东转让出资作为公司运营中的重大事项,直接关系到大多数股东、公司本身和......


·人贩子犯罪未遂判几年?
      人贩子犯罪未遂判几年?视情情况可以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使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可以处死刑。对行为人......


·夫妻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分居后如何计算夫妻债务
      夫妻在分居期间也是要进行正常的生活的,因此也就有可能会产生债务,而此时的债务往往是一方所负的,那么日后要是离婚的话,这个分居后债务怎么算呢?请......


·一、哺乳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哺乳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


·关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关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关于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二人以上犯罪主体“二”人以上的犯罪主体,包括自然......


·公安局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公安办案的人员是有拘留他人的权利的,但是为了防止出现乱用职权的情况,所以我国相关部门对拘留他人的要求也是很严格的,具体的要求规定有以下几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