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隐名股东缴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缴税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一般来说企业的税后利润应当分配给股东。而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也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二、隐名股东的风险1、显名股东拒不转交投资收益。一般隐名股东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而在代持股协议中也会约定有关转交投资收益的内容。如果这种投资收益对显名股东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诱惑,有可能促使显名股东违反协议约定,拒不转交。2、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擅自处分股权。显名股东作为该公司法律文件实际记载的股权所有人,对外可以行使一切有关该部分股权的权利。对内来说,显名股东应当是受制于隐名股东的,其一切法律行为应当向隐名股东汇报并在作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必须事先获得隐名股东的同意。但对外来说,别人并不知晓该部分股权的真实所有,只依据公示的法律文件来认定。因此,当显名股东为谋取利益而故意擅自转让、质押这部分股权时,实际出资人的利益会很难得到保障。3、未经隐名股东同意滥用股东权利。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的权利有股份转让权、资产收益权、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参与重大决策权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等等,这些权利都在极大程度上赋予了股东对公司控制,如果显名股东有意侵害隐名股东利益,在未经得隐名股东同意的情况下滥用这些权利,对隐名股东带来的损失也是极大的。公司的每一笔分红都记录的清清楚楚,所以,即便隐名股东没有出现在工商局的登记名册上,也不可能因为是隐名股东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了,除非隐名股东是外国人。隐名股东跟其他股东都一样,享有的权利跟义务是平等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
      司法鉴定在对案件的审理是十分重要的,可以帮助法官对于证据进行判断。那么,司法鉴定委托由地方法院出,还是上一级法院批准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车辆交强险多少
      车辆交强险多少钱,交强险保费如何计算?一、车辆交强险多少钱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各种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诉讼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
      诉讼费用计算方法是什么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时候都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法院收取的诉讼费是不同的。而我们在了解了......


·非法集资股权投资之间的区别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您都知道如果对于一个公司进行投资有可能会得到回报,因此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股权投资是非常常见的一种行为,同时也存在着非法集资这种行为......


·房子签约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房子签约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一、房子签约注意事项包括哪些?(一)审查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在签定合同之前,购房者需要仔细审查开发商的资格和“......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2023每亩价格是多少?
      山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人在场?
      遗嘱公证需要哪些人在场?遗嘱继承公证,必须要其他同一序位继承人全部到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立遗嘱人必须带嘱文本、户口薄、工作证、产权证等,亲自......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的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是怎样的没有依照国家规定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


·肖像权盈利民法总则中是怎样规定的?
      肖像权盈利民法总则中是怎样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我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经常在......


·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就是需要对财产、债务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而涉及到财产分割的时候,讲究一定的分割方法,毕竟现在财产的类......


·宣告无罪案件必须抗诉吗?
      宣告无罪案件必须抗诉吗?由于人民法院已依法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并予释放,因此不宜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检察院认为其有罪并提出抗诉的,应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