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罪怎么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贿罪怎么判刑?1、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根据上述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案件常见的审限应当在三至六个月。其实,不同行贿案件当中的判刑标准不能一概而论,像情节比较轻微的行贿案件,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不排除可以直接免除处罚的,但情节恶劣的行贿行为,即便有立功表现也只能从轻处罚,而不能直接免予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期限是多久
      一、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期限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办理期限为一个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


·多长时间不管孩子算遗弃罪
      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罪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一、夫妻间财产分割是否涉税?
      一、夫妻间财产分割是否涉税?目前所有的离婚财产都不需要交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离婚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


·出了车祸肇事者逃逸有赔偿吗
      一、交强险责任免除第十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


·一、最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最新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需要平等分割,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书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效力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


·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具体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的保护客体具体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一)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只侵犯财产所有权,是单一客体,而合同诈骗罪既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同时又侵犯合同行为管......


·财产侵权案件律师费是否支持由被告承担?
      两个人之间的纠纷之所以到最后走上诉讼,就是因为原告希望法官能够为自己找回公道并在法官的权威下让被告补偿自己的损失,而对于财产已经被对方所侵犯......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审查起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审查起诉的内容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刑事诉讼的证据类型有哪些?证据的种类,是指表现证据事实内容的各种外部形式,具有法律约束力。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一、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